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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揭房子上加名的要求过分吗?
名字,房子,还贷在按揭房子上加名的要求过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和男朋友谈了一年多,准备谈婚论嫁,我和男朋友家都在A市,我在家里做点小生意,男朋友在B市上班,两座城市很近,最快坐车只半个小时。开车也只一个多小时,A市4线城市,B市2线。
男朋友家在家里已经买好了一套新房子,但是还没装修,开始我以为谈到那步直接会在这个房子办事,可是男朋友又一直想在B市买房,说离他上班会方便些,我从开始跟他谈时就讲过能不离开家就不要离开就好。因为他工作算比较稳定型的,虽然近但也越来越不想放假来回折腾,所以就还是想买,听他那么说,也只能就他了。
而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临近谈婚了,他要在B市付首付按揭买房,他有公积金慢慢在还贷没很大压力。我说实在想买那也没办法,但要求加上名字,因为需要他父母给钱。他说他家那边不同意。
我现在的想法是,1,如果在家里结婚,那就直接他们把家里房子装修好,结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没什么意见。2,如果B市能全款买房,在结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也没意见也不需要加名。3,家里房子装修好,结婚办好,然后B市按揭买房不加名字也没意见。
然而现在就是如果B市买房,A市的房子是没钱装修的,而且还可能需要被卖掉来买B市的房。所以如果是这样,我要求按揭买房的话加上我名字,我要求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下婚前买房可以不加你的名字,因为他自己还贷款,还没结婚就为了房产争论,就没必要结婚下去了。
如果领结婚证以前,你出了首付款,写两个人名字就好了,没有啥好争论的。如果他家里不愿意,你就没有必要和他结婚。
如果既没有出钱,也没有领结婚证,完全没有必要加你的名字。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会判房子归男方,增值的部分只会补偿给你。
婚姻只有当事人清楚,感情合不合得来,只有你自己把握!祝你幸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来对方父母对这个婚姻还是有疑虑的,婚姻不是几年的事,会影响你一辈子,一旦结婚,你就不是面对他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最悲催的是你始终被当外人。如果你没做好接受对方一个家庭的准备还是算了吧,至于房子只是一个外延的附属品,再大的价值也不值一辈子的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方如果不出钱,完全可以不把女方名字加上去,这没什么好争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过分啊,因为是两个人共同还房贷,虽然是男方付的首付看似好像男方吃亏了,但是生的孩子归男方姓女方还吃亏了呢,所以加上女方名字一点都不过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得看双方意愿了。如果这房子你出钱了,我觉得一点不过分。如果这房子你一分钱没出,而对方没有意见,那也无所谓。如果你俩刚认识不久,你一分钱没出,那将心比心,硬气一点,不加名也罢,自己努力奋斗也买一套,只写自己的名字。希望能帮助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原有的房子是男方置办的,另外买,如果你能出部分首付,或者婚后共同还贷,加名字无可厚非。
但是你既要装修原有的房子结婚,又要另外买,那原来的房子装修来干嘛呢?反正婚后又不住,装修钱都浪费了,还不如把原来那套卖了,另外买得了。但是加名字还是没理由的,毕竟那是婚前财产。
建议一起首付,或者全款买的话出部分钱,加名字就理所应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一分钱都不出,还想要加名字,想什么呢,花花世界经历的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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