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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法院传票无法送到被告人手中怎么办?被告人不接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被告,传票,法院如果人民法院传票无法送到被告人手中怎么办?被告人不接收法院传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传票的送达方式除被告本人外、被告直系亲属、被告户籍地居、村委会都是被送达目标。除直接送达外公告形式、邮寄送达、电话通知都能起到送达作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法院再立案时会让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住址等。一般送不到被告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原告提供的住址或者电话不对,二是被告电话不通,住址更换,三是电话通着,但被告故意不去法院领传票,也不收法院邮寄的传票。
现在一般只要住址与身份证住址对应,法院可以邮寄送达,即使被告拒收也可以视为送达。
另外,在穷尽其他方式都送不到的情况下,法院会选择登报纸公告送达。只要登报公告了,就视为被告已经收到通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故意不接收的法院会缺席审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告送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简单的就是公告送达,只是时间长短问题。不影响法院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送达条件,为了保障被告权益,就算被告故意不收,法院必须按被告身份证地址送一次法律文书,才能公告送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遇到此类情况,真正讲起来是法院采取措施,而不是让一个平头老百姓来提供,例如被告身份证号码等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借鉴公安送达回执用微信送达留取微信截图。通常一个人为了自己财产安全都在银行留有真实手机号或微型绑定银行卡,只要银行提供活动账号微信或手机号即可。当然,执行人员必须提供法院介绍信方可提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题主的提问有两种情况,一是被送达人下落不明可实行公告送达,第二种情况是受送达人不领取送达文书可实行留执送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告,六十日届滿即可开庭或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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