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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虐童案”举报者也被处罚,你怎么看?
正义,隐私,社会“父母虐童案”举报者也被处罚,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个人以为,这一点对于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举报者私自进入监控的目的是偷窥别人的隐私,特别是为了夫妻的隐私,那这种行为,就不是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简单了——这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另外一点,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的目的,如果仅仅是为引起关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可,但如果是为了牟利——现在不少的网站都有此类功能,播放视频之后,依靠点击率给予报酬——那么,这个性质,也就是比较恶劣的,依然可能涉嫌犯罪!
总之,面对不法行为,我们需要用一种正义的心态,但也要注意,要采取正当的合法的方式,不然的话,一片好心,完全可能给自己带来无妄之灾,最后,引起整个风气的变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举报者被处罚很正常,我们绝不能让“举报”这种负能量的事情得到传播。这次是举报别人,下次就是举报我了。不老老实实听话干活,操什么闲心?吃饱撑的?想翻天?我看你就是找收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禽兽父母虐童事件”社会关注度特别高。怎么处罚举报者?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导向问题。此问题鉴于违法和维护正义之间,需谨慎处置。
实践中,各地处置方式不尽相同,带来不同社会导向。比如,2015年原央视《星光大道》著名节目主持人毕福剑,因被人偷拍饭局而离开央视,后来没听说视频偷拍者被处罚?至少没听到过媒体具体报告。给社会传递的信息是:偷拍没事。又如,2018年5月浙江台州民警偷拍上司通奸被关禁闭7日、行政拘留6日,主流媒体高调报道,但没听说通奸的上司怎能处理?对此媒体很低调。给社会传递的信息是:党内机关下级偷拍上司严惩不贷。再比如,2018年11月深圳火锅店主见义勇为阻止男子猥亵女子,防卫过当被罚200。给社会传递的信息是:见义勇为该不该?
同样,这次对举报者怎么处理,也会产生很强的社会导向作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些都没问题。但如果没有举报人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内心纠结了1个月,公开曝光深圳禽兽父母虐童视频,也许女童难逃被禽兽父母毒打的命运,也许这个女孩成人会后人情冷漠,甚至报复社会。所以,举报人就算开始有其他目的,但最终良心发现,勇于站出来曝光,这个迹象是好的,值得赞扬。
对举报人处理得当,伸张正义的人会更多,想做坏事的人会越少。按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只需按部就班、秉公执法、依法处理施暴者、举报者,各打二十大板,改判的判、该罚的罚、该坐牢的坐牢,对公安机关来说都没有问题。但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导向?还有人敢举报吗?还有人敢伸张正义吗?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举报者为了保护自己免于处罚,而对发现的严重家暴及其它严重违法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知而不报、呆若木鸡?可能到时整个社会邪不压正?试想一下,昆山纹身男被电车男反杀事件,如果不是昆山警方快速、果断、恰当的处置,会给社会带来一个什么影响?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导向?当警方宣布电车男正当防卫时,全社会一片叫好声。如果发生在深圳,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怎么处罚举报者?
针对此类特殊问题的处理,先要算大帐。一是研判对据报案人的处置是否有利于伸张正义、发挥社会正能量。二是评估举报人的“功”和“过”。如果“功”大于“过”,有立功表现,就不能按部就班处理。可以通知举报人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确有非法获取视频行为,予以警告、训诫,勿关押、勿罚款。关押1天或罚款100元,引起的社会反响完全不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举报者应该有奖。应该鼓励大家保护未成年儿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如果出于维护正义,保护弱势群体不受不法行为伤害侵犯,明知法律不许可向社会发布,我可直接将证据向执法部门递交举报,就避免了违法行为,连社会的小鬼大神们都不知道此事,假如该执法部门受理了此举报,并立案展开调查此举报的事,为了正义自己受到轻微的处罚也值了。没关糸,做好人从来都是吃亏的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首定义一下个人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那么虐童属于犯罪行为与公共利益有关,不属于个人隐私,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举报者属正义之举。其它监控内容没有公开,没有给他人身心遭成伤害和不良影响,就没有定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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