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古代斩首犯人的时候为什么定在午时三刻?对此你怎么看?
午时,秋后,犯人古代斩首犯人的时候为什么定在午时三刻?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王太后就把自己的同母弟弟田蚡捧上了高位。
她这样做,是有两个目的的:
一、照顾自己的娘家,让娘家以后也显贵,出发点和窦太后是一样的。
二、制衡窦太后,用自己的弟弟田蚡和窦婴“打擂台”,保护儿子的权力。
原本田蚡和窦婴的私交还是很好的,但是被两个女人一折腾,竟然变成了敌对关系。
而汉武帝呢,他自己也很不满母亲和祖母两家派人插手朝政的事情,因此他巴不得这两家亲戚互相争斗,斗死了最好。
有一回,还真的被田蚡抓住了机会,把窦婴逮捕下狱了,理由是窦婴“制假圣旨”,经过汉武帝的查探后,确认窦婴的犯罪事实,最终决定对窦婴判刑斩首。
窦婴被斩首那一天,日子很特殊,乃是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年三十”。
当时田蚡害怕极了,汉武帝也很紧张,在匆匆定罪之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天就把窦婴给砍头了。
他们之所以这么着急,那就是因为一旦过了新年初一,那就是“新春”了,又是一个春天,而春天,是不可以主刑罚的,只能奖赏,这就意味着大年三十如果没有解决掉窦婴,即便是汉武帝,也要在新年之后“赦免“窦婴,这个局面,是汉武帝和田蚡都不想看到的。
田蚡是为了家族利益和窦婴拼个你死我活,汉武帝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不受束缚,要解决掉窦婴,所以窦婴的死刑不可以拖,以免夜长梦多。
那有的人就纳闷了,难不成连汉武帝都不能控制犯人的动刑时间吗?他可是皇帝呢,想什么时候砍犯人的头不就什么时候吗?
还别说,汉武帝真的就不能控制,他也要必须遵守这个规则:
“春天庆祝,夏天奖赏,秋天动刑,冬天流放”。
天子的无奈:天人感应与“四季之事”
四季是人间的四季,但在古代统治者眼里,是被赋予着“使命”的,他们总觉得,到了某个季节就该做某事,为啥呢?
因为他们是“天子”,不管是不是心里真的感受到上天的暗示,就算是做做样子,那都要把这些事情做出来。
先秦时候,思想家认为君主的举动,是会反过来影响上天的,在《尚书》和《易经》里面,都有过此类的记载,比如:
“肃,时寒若”,“乂,时旸若”
假如天子某段时间的行事风格“严肃”、“肃杀”,那么天气就好像寒冷一样(古人的寒,泛指不好的天时,大多数都会对农作物产生影响)而天子某段时间行事温和,天下太平,那么天气就会跟着风调雨顺。
这个理论,正是“天人感应”。
有的人就觉得了,天人感应是不是在高度神化天子?
其实不是的,天人感应是思想家给天子上的一道枷锁,你天子受命于天,做的事情要按照天的“脾气”为依据,那么“天”是谁说了算呢?
当然谁的文化水平高,谁说了算。
那些个祭祀、祭酒,就能对天子指手画脚,告诉天子该怎么做了,不然你的上天老爹就要发脾气了,如果发脾气了,百姓就受苦了,那么你可是要谢罪的,这不好。
天子心里苦啊,但天子不敢说,只能被推着走,正如汉武帝一样,他也只能遵守这个规则去玩,所以杀窦婴,他也要在规则内合理地杀掉,一旦随心所欲了,接下来就是对他有着致命的隐患。
可这样的模式,对于社会来说,却是有益的,人们渐渐形成了以“天气”来制定刑罚、奖赏的理念,在《周礼》中,就叫做“春夏之赏,秋冬之刑”,也是孔子所说的:“正刑与德,以事上天”。
因此到了“秋后问斩”,这是一个从天人感应演变成“天人律法”的刑罚习惯。
《礼记》里说:“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颂”。
汉武帝时代被扶持起来的大儒董仲舒又说:“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天子不是自由的天子,而是被天“规定”的天子,可这所谓的天,就是这些文人、思想家缔造出来的概念,正如董仲舒所总结的,天有四时,那么王就应该有“四政”,什么季节该干什么,这是文人说了算的。
君主不可以擅作主张,如果有人犯了法,那么就要判刑,不管刑罚多严重,也只能等到秋冬季节才可以动刑,这是“天人”决定的。
也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解读这些文人眼中的“四季”和“四政”:
关于春、夏:春天万物生长,一切都在复苏,这个时候,人也应该继续向上,大年初一是春节,大家迎来新生,那么作为天子,是不是应该庆祝起来,朝廷庆祝,百官庆祝,人间庆祝。
有了庆祝,那就不宜去做别的伤感情的事情,那么有的大臣犯了事,是不是适当要原谅,有的大臣被判刑了,是不是适当要减轻甚至赦免。
春天庆祝完了,夏天也还是一个美好的季节,万物都精神饱满,那么为了鼓励文武百官,是不是应该多加封赏,平时卡得死死的晋升条件,是不是应该放一放。
关于秋、冬:秋季万物虚弱,走向了凋零,这个时候就不应该继续庆祝封赏了,要开始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消耗,对于以前犯过事的官员,那就应该大力处罚,砍头的砍头,流放的流放,为朝廷腾出空间。
让这些人顺应着秋冬的离去一并离去,这就符合自然规律,既不违背天,也是给予他们解脱,实属幸哉。
也许在最初,这四政也是一些人有意针对自己的敌人特地弄出来的理论,既是为了制衡敌人,也是为了给自己找借口,春天可以犯错,冬天就要收拾别人,目的性很强。
午时三刻:正午阳光最温暖
秋后问斩,这规定了一个行刑的时间范围,但却没有指定“具体时间”。
但具体时间,也是非常讲究的,不讲究不行。
假如大晚上行刑,那就能把人给吓坏,因为晚上的阴气很重,在古人的观念来看,被杀掉的死刑犯,他们的怨气和阴气是很重的,即便是刽子手和主审判的官员自称坦坦荡荡,天道正义,都还是会怕“人家找上门”。
因此,砍头的时间,一定要是在阳气最足的时候。
那么一天之中,什么时候阳气最足?
只能是中午日光直射的时候。
所谓“刻”,乃是古代朴素的计时单位,以前有人用木桶和水滴做计时,一天不分昼夜,木桶就能够被填满,然后又把木桶里的水细分为“一百刻”,这就等于古代的一天,十二个时辰,又等于一百刻。
而午时,指的就是中午11点到下午一点这个时间点,一个时辰约等于8.33刻,午时三刻,正好就是中午十二点左右,不偏不倚。
午时三刻行刑,一般都是顶着大太阳动手,这个时候,阳气最盛,认为阴气无法遁形,而当时的人也认为,只要现在这个时候动手,犯人的魂魄一出来就会被阳气给灭杀掉,言外之意,就是犯人连“投胎”都不能。
这属于是最狠毒的刑罚了。
同样还有一个原因,在秋冬季节的午时三刻,一般都是农民百姓最闲的时候,他们既进入了休耕状态,中午吃完了饭后,又比较空闲,一旦听到了有人要被砍头,那么都会有人有时间去围观。
这就让行刑成为了一种极具“教育意义”的事情,朝廷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来侧面对百姓进行教育和引导。
上一篇:冰箱保鲜室结冰了,该怎么处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