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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自己的学生谩骂、羞辱、殴打,导致严重后果的,能按故意伤害论处吗?有何法律依据?
老师,学生,教师老师对自己的学生谩骂、羞辱、殴打,导致严重后果的,能按故意伤害论处吗?有何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编不要瞎假设,当今社会,当今的学校,当今的班级,还有这样的老师吗?信息这么发达,机构这么完善,媒体这么宣传,家长这么霸道,个别学生这么疯狂,不要把老师比喻成‘土匪’,班级比喻成‘土匪窝’。这不是丑化我们的教育吗?这样的老师早下课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拍视频,保存证据,去法院起诉,暴力殴打学生,给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不良反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身体健康费用,
第二,去教育局投诉老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按流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论处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狠铁不成钢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谩骂羞辱殴打他人,出现严重后果,归法律管。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提法很幼稚。人类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殴打和谩骂是恶意的。有些更不会被列入刑法的。世界上有很多发达国家,法律就赐予了老师在一定的范围内,惩戒学生的权利。比如所用木条的长度,宽和厚,也包括击打的范围等。我国的教育,从各个方面来看,也远非处于极端完善的环境之中。不说中小学,甚至大学考试,可能在科目上,内容上,分数上都隔些年可能就会推出来点新鲜玩意。老师对任何一个学生,都抱着培养教育的目的去指导和教诲,希望他们健康成长,更不会有仇怨。还有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更是孩子健康茁壮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环节。有些人用畸形的心理和夸大变形的审视角度去观察和评判教育,可能会产生另外一种结果。比如一医生为救人,紧急情况下用剪刀剪坏了病死的新衣服。被救的后来把医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被剪坏的衣服。法官可能用了俩种态度:一是判医生给予赔偿。二是把诉状扔到窗外,同时问你是要命还是要新衣服?作为路人,你喜欢哪个法官?同样的道理,错误必须被纠正,正义必须要伸张。只有这样,成长才是健康而非邪恶的。否则前途危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这位老师要判刑,已触犯了法律,按刑事案件,就得判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生打老师犯法,国家有法官,有法律。但是老师20年前施暴学生,犯法了吗?还是时间长了老师逍遥法外[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师当年身教,学生壮年出师!老师打学生是工作失误,学生打老师是道德败坏?学生滋事,老师虐童。个人承担个人责任!老师虐童如果属实,虽依法已过追诉期,不加追究就有可能出现报复社会的事件,群死群伤的事这两年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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