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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的坚持儒家思想,在今后的日子里会影响我们走向国际吗?
儒家,思想,孔子一味的坚持儒家思想,在今后的日子里会影响我们走向国际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荀子在《致士》篇中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量刑恰当。若作不到量刑恰当。应“与其害善,不若利淫。”这一疑罪从无的思想并非荀子首创,而是源自孔子。
孔子向弟子仲弓教授法治思想时,曾引用《尚书》之言:“大辟,疑,赦。五刑,疑,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其依据是“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续”,所以在审案时要“求其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孔子疑罪从无利于被告的无罪推定论,比西方法治思想奠基人孟德斯鸠领先了1800年。客观上也体现了对最基本人权——生命权的尊重。与法家宁枉勿纵主张针锋相对,水火不容。
在当代司法实践中,有著名的聂树斌案。 1994年,聂树斌因自行车颜色与罪犯相同。被判处强奸杀人罪,1995年被枪毙。1996年,中国修改《刑法》。证据不充分时,法院应当对被告做出无罪的判决。 2005年,真凶王书金承落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2016年,山东高院宣判聂树斌无罪。
儒家文化与现代社会的剧烈碰撞,最终儒家文化获胜。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一次巨大的进步。 害死聂树斌的元凶,其实是商鞅和韩非子。商鞅谓之:刑用于将过,则大奸不生。韩非子谓之:禁奸于未萌。 法家是法治的头号死敌。孔子才是人类法治思想的鼻祖。
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儒家反对骨肉至亲之间检举揭发。父亲偷羊,儿子检举揭发。孔子批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亲亲互隐不但是儒家的主张。西方法治思想的奠基人孟德斯鸠也反对骨肉至亲之间检举揭发。欧美发达国家在的司法诉讼中,普遍禁止骨肉至亲之间检举揭发。提供证明亲人犯罪的证据无效。 这是为了预防人性泯灭和道德沦丧。
国君和卿大夫们是绝不会偷羊的。偷羊者肯定是缺衣少食的贫民。父亲为了让妻儿吃一顿肉,而被儿子告发,一辈子都无法抬头做人。 对比父亲与儿子之行,父亲虽然偷羊,但依然是慈父。而儿子却毁掉了父亲的一生,显然儿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在《韩非子·五蠹》中,亦有此事的记载:楚有直躬,其父窃羊。而揭之吏。令尹曰:杀之。令尹之举,可谓杀一人而天下正。而韩非则曰:君之直臣,父之暴子。在韩非看来,儿子虽然是暴子,但其行是告奸,是君之直臣。韩非称赞告奸的儿子。
华夏五千年文明史,只有三个时期,鼓励骨肉至亲之间告奸:一个是秦朝。秦始皇创立告奸之法。鼓励骨肉至亲之间检举揭发。二是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重用法家酷吏张汤,重里秦始皇创立的诽谤之法,夷族连坐之法,告奸之法。这是中国法治史,乃至华夏文明史上一次巨大的倒退。三是六十年前。 这三个时期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治人——人整人,人治人,人CHI人。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刑诉中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免除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犯罪嫌疑人的至亲有权拒绝提供其犯罪证据。这是儒家“亲亲相隐”理念的回归。更是中国法治史上一次巨大的进步。
在这一点上,欧美国家在司法实践中,是100%的儒家——至亲提供的犯罪证据无效。中国是从法家向儒家过度——至亲提供的犯罪证据依然有效。仅仅是免除了嫌疑人至亲举证的义务。
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反对妇女缠足和隆胸整形手术。
《吕氏春秋·孝行》与《礼记·祭义》中,都记载了乐正子春的一则事迹: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瘳而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人问其故。乐正子春曰:“吾闻之曾子,曾子闻之仲尼: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
《吕氏春秋·孝行》中,还有曾子之言:“父母全之,子弗敢缺。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 无论是昔日的缠足,还是今天的隆胸整形手术。都违背儒家思想,违背圣人之言。
孔子谓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此之谓也。
五、独子不征。
《拯救大兵瑞恩》是好莱坞历史上最伟大的战争片。其大致内容如下: 二战时期,诺曼底登陆后。瑞恩的三个兄弟全部战死。他成为兄弟中唯一的幸存者。如果他再遇难,家中老母亲将无依无靠。司令部的马歇尔上将得知后,立即组织了一个小分队。其任务是冒着枪林弹雨,寻找生死未卜的瑞恩,并将其平安送回美国。
对此,有很多人认为。八个人去救一个人,最终牺牲了六个,到底值不值得? 有甚至些人认为,这个马歇尔不顾大局,感情用事。 对于电影主旨的争论。其实就是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认为,独子不征,以养父母。以人为本。 儒家认为,但人类不只有工具理性,还有价值理性。价值理性包括伦理、美学、道德、情义、信仰等一系列评判标准。这些标准是无法量的。
法家的观点恰恰相反。《商君书-去强》有曰:“诗、书、礼、乐、廉、耻、孝、悌、仁、智。国有十善,上无使战。”韩非谓之:“儒以文乱法。”把价值理性全部消灭,只保留工具理性。把人变成机器,变成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韩非子谓之:战时用其死,安平尽其力。
《韩非子•五蠹》记载:鲁人随国君作战,三战皆背。仲尼问其故。答曰:“吾有老父,身死莫养之。”仲尼以为孝,举荐其为高官。韩非对此怒斥道:“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儒家的民本位与法家的君本位;儒家的孝与法家的忠,在此争锋相对——儒家是国以家为本,法家是有国才有家;儒家是有父才有子,法家是有君才有臣。
国民政府在民族危亡的抗战时期,实行五子征三、三子征一、独子不征的政策。
今天欧美发达国家也普遍认同儒家的这一思想。这就是《拯救大兵瑞恩》的主旨。
孔子还为人类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儒家以人为本的思想传到欧洲后,才有了批判基督教的欧洲文艺复兴。若无孔子,欧洲万古如长夜。
正因儒家思想如此先进。摩尼教创始人摩尼才称:除了两只眼睛看世界的中国人,和一只眼睛看世界的古希腊人外。其他民族都是瞎子。 谁抛弃了儒家思想,谁就是愚昧、无知、落后的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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