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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河南一男子打老师这件事?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老师,学生,男子如何看待河南一男子打老师这件事?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对打人者供述有疑点。丨,他98年在实验中学读书,那可是重点中学,按他说家境贫寒老师讨厌他,就经常打他。2,他说他丨3岁那年被老师踹桌子底下照脑袋猛瑞,猛踢十多脚。就这种暴力,别说|十三岁小孩了,就成年人也能踹扁脑袋的。小孩被踹鼻青脸肿,满脑大包,家长能善罢甘休吗?什么事情都要反复推敲,论证才能最后下结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老师应该站出来,走两步。
应该承担责任,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取得孩子的谅解。
并且到公安局说明情况,妥善解决,不要让伤害继续,仇恨继续!
灵魂工程师到你了,该站出来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中年河南人很奇葩,竞对授业恩师大打出手。(当然老师是教书育人的采取打人方式也不对!)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想让你多学点知识、这种打人行为应坚决制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问一下,一个长期在暴力下成长的孩子,长大后会是温文尔雅?学生打老师固然不对,是违法行为,但老师打学生就是天经地义?老师打学生就是合法的吗?调皮的学生就应该被老师打?这是学校还是奥斯维辛集中营?是谁给了老师打学生的权力?当下的老师不应该反省反思吗?君子不重则不威!冰心小桔灯里的老师,会有人打?德不孤必有邻,一个道德败坏的老师,还要指望别人尊重?一个学习不好,调皮的学生,老师如果教育得当,这样的学生,不能做栋梁也可以做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如果老师对这样的学生,整天是羞辱打骂,甚至暴力侵害学生,这样的学生走上社会,也许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这位老师被打,是自己量的苦酒自己喝,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吃!丝毫不值得同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这几天心情很沉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本来的父子关系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觉得打老师的学生记恨老师20年,他活的多么累啊!多么痛苦啊!如果他能换位思考,换一种方式生活,使自己变的更优秀,更强大!这个时候你回来去看看老师,老师不但很高兴,老师一定会为他过去的做法后悔不已!无地自容!
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老师变成了老人,我看报道老师身体没有大碍,学生还是青壮年,他有家庭,有老人,有孩子,一家老少还要生活,如果法律允许,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要去追纠老师错还是学生错!怨怨相报何时了?老师出面把学生保出来,师生握手言和,缓解一下当前紧张的师生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新消息,该男子在从杭州返回的时候,已经被警方抓获。
关于这件事情的看法,我已经在头条号上发布多篇文章,感兴趣的网友,可以关注三水三心,然后点击“文章”查看!
既然已经被抓获,那么,剩下的问题,应该是交给警方,警方会将全部真相和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肯定会给予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是犯罪,那么,就应该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来说,被打的老师,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并恢复名誉等等。
(该男子已经被警方拘留)
一,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目前各个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的话,该男子的行为,至少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而该男子在打人的时候,安排有同伴摄像,这种行为,完全可以视为“结伙殴打”。而摄像的行为,还涉嫌“侮辱”,可以从重处罚。
所以,如果仅仅以该法来处理的话,该男子会被拘留15天,然后加上罚款1000元!
后面,还面临着民事赔偿——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
二,该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那么,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据多家媒体报道,警方目前是以“寻衅滋事”拘留。媒体报道的原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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