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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8岁女子因感情不和烧死丈夫,事后伪造成自杀现场,对此事你怎么看?
魏县,感情,的是河北28岁女子因感情不和烧死丈夫,事后伪造成自杀现场,对此事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日前,很多邯郸网友的朋友圈里疯传一则消息“28岁女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竟放火将对方烧死”,令人细思极恐!
12月16日,河北青年报记者从邯郸市魏县公安局得到的消息印证了这一说法:魏县一28岁女子任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将其丈夫杀害并伪造自杀现场。
据魏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18年12月7日凌晨6时许,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魏县牙里镇一男子被烧死在自己家中”。
接警后,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派侦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大量工作发现,死者妻子任某(女、28岁、魏县牙里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将任某控制。
经审讯,任某如实供述了其因夫妻感情不和,将其丈夫杀害并伪造自杀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任某已被魏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看到这则消息,河青君是既惊又怕。谁能想到,才28岁的女子,内心竟然会生出这样凶残的想法,并且亲手将其付诸行动,将和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活活烧死!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河青君还不得而知,但即便是曾经遭遇过家庭暴力,也不能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处理啊~更何况只是感情不和,如果真的过不下去,完全可以离婚,好聚好散,两不相欠,何至于弄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一失足成千古恨,女子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所以,希望大家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要冲动,不要做得不偿失的事!
文/河北青年报
编辑/马小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说这位女孩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过不下去就分开呀!人与人之间这颗心都是肉长的,怎么可能用这么毒辣的手段来解决呢!事情没解决反儿害了自己这活苦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你的人间大爱呢,
但又验证了那句老话,无毒不丈夫,最毒莫过妇人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管什么原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是残忍的,在农村离婚孩子是原因,要的彩礼那么多,有好多买卖的婚姻没感情。,男方娶媳妇要买房买车操办婚礼,结婚家里欠下那么多的债,女方也许想离婚也许纠纷太多吧,终究走啦极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潘金莲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如果报道属实,这女人手段残忍至极,感情不和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解决婚姻问题,何必采取杀人的方式去解决婚姻问题?第二,杀人偿命,恒古之理,何况根据刑法规定,剥夺他人生命的,最高可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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