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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实施改革变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秦国,楚国,贵族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实施改革变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实施改革变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怎么在课件中举出具体应用的实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春秋和战国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春秋是贵族政治时代,贵族权力大了,可以废立君主、杀了君主,甚至改朝换代,比如田氏代齐,三家分晋,而战国加强了中央集权,臣子势力再大,只要君主不信任了,也只能逃亡,而毫无还手之力,比如商鞅、信陵君、廉颇、白起、穰侯、吕不韦等。
所以,变法的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改变选官制度,削弱贵族势力,改变军队归属等,
春秋时期,典型的分封制特征,天子把土地分给诸侯王,诸侯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诸侯王坐大,可以挑战天子,卿大夫坐大也可以挑战诸侯王。
以晋国为例,晋文公之后崛起的赵氏、魏氏、韩氏、中行氏、范氏、智氏最大,其他还有相对小点的卿大夫,总的来说,六卿轮流执政,他们拥有领地,拥有军队,拥有子民,还有赋税,相当于军阀了。
他们的权力是世袭的,这就是贵族,世代垄断官场和执政权,比如赵盾大到可以弑君,可以传给赵括,
这种世卿世禄的贵族,不是国君可以改变的,更不是他可以随意剥夺的,这些人的权力来自于自己的军队,而不是君主,君主没有军队,就没有制衡臣子的武器,所以春秋的国君权力衰弱,在贵族中寻找平衡。
所以如商鞅变法、吴起变法,都是打击贵族,实行军功授爵制,剥夺贵族世袭的权力,废分封,行郡县,将地方治权收回,改成派遣流官,将贵族手里的军队收回,成为君主的。
总的来说,各国改革后,都加强了中央集权,把贵族垄断仕途改成了官员。
当然,各国能变法的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土地制度发生了改变,井田制度的崩溃,奴隶转化为自耕农,而不是哪个改革家神功无敌,失去这个背景,谁也无法成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引用《大秦帝国》中的一句话“大争之世,列国伐交频频,强则强,弱则亡”,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大多集中于战国,主要原因便是各国“伐交频频”,有为之君主都希望通过变法图强,而根源则是由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的发展,旧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国家的发展需要,因此需要通过变法来实行变革,从而达到“图强”的目的。
魏国李俚变法: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关系变化
进入战国以后,魏国成为了率先变法的那个国家,而促使其变法的根源便是“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关系变化”,为了适应发展,促使国家变强,变革势在必行。
△李俚
在旧的宗法制度下,土地大多掌握在贵族手中,而魏国的河东土地上拥有盐铁,井田制度被淘汰之后,盐铁便成为了极为重要的战略和经济资源,为了确保国家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必须推行土地私有制,达到“多豪杰侵夺”和“好分生”的目的,使得“务尽地利”,从而实现“强匡天下,威行四邻”。
因此在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之后,他先后起用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乐羊为将,吴起为西河郡守,这标志着过去“任人唯亲”的世卿制度开始被“任人唯贤”的官僚制度所取代,也标志着宗法贵族制度的逐渐消亡,也就此解开了战国时期招贤纳士之风的形成。
△魏文侯
李俚的“务尽地利”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估算国家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二是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重新划分土地,将土地分配给农民, 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于此同时,李俚还配套的改善了魏国法律和吏治,出台了《法经》,取消了贵族世袭。在此基础上,又建立“武卒”制,提升国家军力。
楚国吴起变法:旧制度严重制约国家发展
楚国在战国初期的最大特点就是地广人稀,楚国虽受宗法影响较少,但旧的贵族统治却根深地主,正所谓“大巨太重,封君太众”,他们“上逼主”、“下虐民”,导致“贫国弱兵”。自春秋末期以来先后两次被三晋打败,楚悼王在这种情况下,便启用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
△吴起
针对楚国积贫积弱的原因,吴起认为造成楚国地广人稀的根源,便在于旧贵族将人民集中在自己封地,导致部分地区地少人多、显得拥挤,但放在整个楚国却形成了地广人稀的特点。
针对这个弊端,吴起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限制旧贵族,改变世袭的分封制,主张对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二是改良官制,削减官吏的禄序,精减裁汰“无能”、“无用”和“不急之官” 。
△楚悼王
吴起的改革大大改善了楚国的官场歪风,消除了旧贵族制度对楚国发展的制约,这时期的楚国开始逐渐强盛起来,“南平百越,北并陈、蔡、郤三晋,西伐秦”,成了南方的一个强国。
可惜吴起的变法遭到了旧贵族的强烈反对,尤其是在楚悼王去世之后,贵族反扑,吴起被杀,变法就此被废,不过吴起临死之前的举动,却导致在楚肃王即位后,“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旧贵族的势力还是遭到了极大的削弱。
齐国邹忌改革:吏治混乱使齐国的经济强大无法转变为国力强大
春秋时期,齐国在历经“管仲”改革之后,已经在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极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这位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管仲改革后的齐国,虽然经济极为强劲,但却始终没有获得国力上的飞升,反而使得奢靡之风渐起。
△邹忌
邹忌认为齐国之所以无法将经济的强大转化为国力的强大,主要便在于吏治的混乱,因此在齐威王即位之后,邹忌“以鼓琴见威王”,就此拉开了邹忌变法的序幕。
邹忌为相后,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对于人民,“请谨自附于万民”;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执行了顺从国君行事,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的法家政策。
△齐威王
邹忌推行的改革,“谨择君子”使得齐威王懂得了“任人唯贤”,而“谨修法律而督奸吏”又加强了对官员监督,这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齐国的吏治风气。不过齐国的此次变法并不深彻,这也是齐国短暂崛起后又后续乏力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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