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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同行的恶性竞争?
张某,两人,自己的如何避免同行的恶性竞争?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真是头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行成立集团公司,共同创业赢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免不了!
上海25名“客人”吃烧烤,每人点1串吃1下午,看看啥情况?
做生意讲究的是“以和为贵”!“和”,不只是商家与顾客的“和气生财”,更深的一层意思是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和睦相处。开门做生意就要担得起风险和责任,一味地排斥挤兑同行,终究是损人不利己,算不上长久之道。
近日,一则“25人烧烤店霸座获刑”的消息引发关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发现这又是一起商家恶意竞争的典型事例,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事情要从今年的2月份说起,冯某和张某是一对好朋友,两人在上海宝山城区合伙经营着一家烧烤店,店里生意还算不错。眼见着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大把大把的钱进了腰包,望着烧烤店里座无虚席的场景,张某和冯某的心里乐开了花。
可没等张某和冯某开心多久,徐先生的到来就让两人变得寝食难安,徐先生是在3月份来到上海宝山城区的,也打算在这开一家烧烤店。但张某和冯某俨然将这一片的区域当作自己家一样,坚决不允许徐先生在这里开店,两人动辄威胁恫吓,强行让徐先生搬走,离开哥俩的“地盘”。
在张某和冯某看来,徐先生此举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客流量,想要分一杯羹,破坏两人所谓的财运。碍于张某和冯某的盛气凌人,徐先生忍气吞声地搬到月浦镇,租赁下一家空店,并将其改成了烧烤店。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徐先生想不通张某和冯某的行为,认为他们太欺负人了,抱着某种报复性的心态,在给烧烤店起名字的时候,徐先生决定将张某门店名字定作自己家烧烤店的名字。听到风声的张某和冯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决议要给徐先生点“颜色”看看,让徐先生再也不敢跟他们作对。
张某和冯某通过微信联系,找来25个所谓“肝胆相照”的义气兄弟,一行人由张某带队指挥,气势汹汹地来到徐先生开的烧烤店,准备砸一砸场子。张某和冯某的聊天记录中,还专门提到了雇用未成年人闹事,想当然地觉得法律会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万一对方害怕报警的话,也就是到拘留所签个字的事。
就这样一行人在张某和冯某的指挥下,大清早跑到徐先生的烧烤店里,煞有介事地拿着菜单反复把弄,迟迟不肯点菜,就在那里干坐着。
徐先生意识到对方来者不善,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等到执法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20多号人坐在餐桌上一言不发。眼见事态严重,执法民警义正言辞地问道:“你们什么事情啊,吃饭吗,菜点了吗?”其中一个闹事者还故作镇定地回答:“我点了,但是菜还没有上。”
徐先生则明确表示,有朋友来捧场做客,但却目睹了这样一副场景,本来自己的店面规模就不算大,闹事者几乎占满了全部座位,朋友连进都进不来。张某在和冯某微信聊天时,还专门提醒冯某等人不要动手,就在那不说话坐着,用软暴力逼迫徐先生服软。
当徐先生报警后,为了给自己霸座找合法理由,同时又能长时间占座,闹事者一人点了一根羊肉串。等到执法民警到达现场后,闹事者害怕被处置,着急忙慌地点了菜,并以自己是正常消费为由,执意不肯离开现场,看样子是要继续纠缠到底。
眼见事态无法协商处理,执法民警选择将闹事者全部带到派出所审讯,准备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于这起恶性竞争事件,宝山法院的法官谢斌表示:“占着座位不点菜,或者是仅点一根羊肉串,这样一种很特殊的就餐方式,干扰被害人徐先生正常经营,实际上就是为了打压竞争对手。”
2019年9月份,经过法院的正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冯某雇佣指使多人在公共场所进行滋扰、聚众造势,影响他人正常经营且影响恶劣,最终决定处以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参与寻衅滋事的13名主要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到7个月,其余涉嫌闹事的成员将会进一步调查处理。
这一处罚决定让关注此事的网友大呼痛快,称赞执法者不和稀泥,社会才会安定,抵制不良竞争,维护法制社会。更有网友表示上海不愧是一线大城市,法律意识深厚,执法有力度,任何违反社会安定的行为应受到处罚,希望全国各地都能做到这一点。
打开门迎客,关上门送客,生意场上的恩怨多半是利益纷争,谁都不愿意被后起之秀挤下去,我能理解张某和冯某的心情。可话又说回来了,做生意讲究的两点,一是商品品质,二是商家信誉,这两点做好了自然不愁顾客流失。
商业界流行着“商场如战场”的说法,但不是让你不择手段地去诋毁、陷害对手,以此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既然决定做生意,就少不了要和人打交道,各凭本事才是王道,你的商品不如别家的好,那就注重改良一下品质,而不是一门心思地挤兑同行。
老祖宗留下一句老话,同行是冤家,但凡存在着竞争关系,就注定不会成为好朋友。可成不了好朋友,不代表要做互相看不顺眼的仇人啊。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你想想一旦眼红了,脑袋里整天琢磨着怎么挤垮对手,哪里还顾得上研究吸引顾客的方法啊。
我附近就存在着这样一种恶意竞争现象,水果超市和门口水果摊,超市的水果价格贵一些,且有些水果还不太新鲜,水果摊则是价格便宜,且水果的口感好,新鲜度也高。当我每次进水果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发现每样水果上都放置一块木板,上面赫然写着:“本店承诺绝不会像某户商家一样缺斤少两,凡是在某户商家购买的水果,皆可来本店称量。”
水果超市卖的橘子个大甘甜,水果摊卖的葡萄则颇受顾客青睐,当我提着葡萄来水果超市买橙子的时候,超市店主就会“好心”地拿过葡萄来称一下。如果质量没有偏差的话,店员就会说水果摊的葡萄不新鲜,下次还是来本店购买吧。如果质量有些许偏差的时候,店员就会一副意料之中的神情,然后苦口婆心地替顾客着想,让顾客下次来本店买葡萄。商家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就是,生意能不能受欢迎,靠的不是铺天盖地的宣传,而是货真价实的商品,南辕北辙、本末倒置,是商家恶意竞争的起源。
今日话题:你怎么看做生意恶行竞争用上软暴力这件事?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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