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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合伙开公司,股份甲40%、乙丙各30%,现在关系破裂了该怎么办?
股权,股东,公司甲乙丙合伙开公司,股份甲40%、乙丙各30%,现在关系破裂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但是大股东不一定真这么做,因为如果真这么做,对公司、对自己也没啥大的好处!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股东不合,就像是夫妻不合,孩子(员工)怎么能安心学习(干活),更重要的是,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员工,对公司(包括财务)非常了解,不仅了解优势,更了解劣势,甚至一些灰色部分,如果甲方做的太绝,那真的就是鱼死网破了。
所以,在甲、乙两人完成股权合并、工商备案之后,大股东应该是以这个公司绝对控制者的身份与丙再进行谈判。如果还是谈不拢,那就申请公司解散,如果大股东有信心,也可以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慢慢地把丙压下去。
合伙不容易,创业更不容易,既然在一起走了这么久,那大家的目标应该是:让公司活着!就像新东方,当三人搞不下去的时候,那就走两个,留下来一个,让公司继续活着!只要公司在,即使走了的两人也有个身份背书,比如徐小平,人家会介绍:新东方联合创始人。有了背书,在商场上回更好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股份依法享有股东权利,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是经营权可以改变,召开董事会,明确公事的实际执行人,确定执行团队,将丙退出实际的运营和管理层,但他的股东权利并不改变,比如依法享有的分红权利、财务监督权等。就事论事,这与关系破裂关系不大。一次董事会解决一个问题,是是化解,将实际的运营权搞定。大家要的是利益,而不是执气。
股东要承担自已的角色责任,如果不买不卖,又不行使自己角色下的责任,那就退下来;如果不被大多数的股东满意,也可以开董事会,让其退下来,直接招聘专业的职业经理人或是直接引入职业团队来管理。但任何人都无权利强逼任何一方买卖自己的股份。
我是孙洪鹤,《新商业大智慧》创业教科书主编,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教材的短视频,每天都有更新,大家可以关注孙洪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给出下面的解决问题思路,你看看是否合适。
甲或者乙成为绝对控股的大股东
根据你的问题,是不是能理解为:乙是愿意卖股份的。丙不买不卖没关系,甲全部买走乙的股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点不用担心。此时,甲拥有70%的股权,对公司是绝对控股的,丙是干涉不了公司的日常运营的。
解决问题,沟通永远是第一位的
即使丙干涉不了公司的运营,但却能享受分红的。不做事但又分红,这的确很麻烦。想要收回丙的股权的最好的方案就是,寻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沟通解决问题。虽然我不清楚你们的情况,但是根据我们做项目的经验,这时候几个水火不容的合伙人,是很难坐到一块聊天沟通的。
问出丙放手的条件是什么,看甲这边是不是能接受。如果他狮子大开口,谁也没有办法,散伙可能是唯一的选择。因为你们并没有约定退出机制,丙自己也不愿意退出,这样拖着,公司也根本不可能做大。一方面,越往大了做,甲肯定越不舒服(乙不出力还能分钱);另一方面,合伙人的这种状况,投资人是肯定不会进来的,无论你的公司发展前景有多好。
有时候,长痛不如短痛,果断放手,重新出发,好好制定一份完善的合伙人股权协议,总比这样一直耗着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股权转让,回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首先丙方出让股权要挣的丙方的同意,这是《公司法》给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所以丙方的股权在同意转让的情况才可以转出。
如果说你要是向退出的话,可以将股权转给股东及第三人。当然这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内容,当然可以单方面增资,可以稀释丙方的股权,但我们不建议这么做。因为做公司也是做人。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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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法365的企业小助手,针对该问题,给大家做出解答:
(1)甲乙丙三人互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此时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如甲乙丙中任一人有意收购公司的,可受让其他股东的股权继续经营公司。
(2)甲乙丙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此时须经其他股东(排除转让股权的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其他股东不买,不同意转让或在收到转让股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此时可向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贵司股权实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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