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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蚀日风暴》用赵本山照片做遗像,制作方是否需要为其承担责任?
肖像权,遗像,风暴电视剧《蚀日风暴》用赵本山照片做遗像,制作方是否需要为其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是乌龙事件还是有意蹭热度?
近日,有眼尖网友在由张智霖、薛凯琪和王阳明等联袂出演的电视剧《蚀日风暴》某一集片段中,发现骨灰牌位右边的遗像和赵本山本人的照片十分相似。
不得不佩服这位网友的视力真好,像我这种近视眼根本看不清楚。
一般影视剧里把演员照片当遗像也很正常,但前提是得经过本人同意,而且都会有相应的报酬。
像该剧组这种做法,明显是欠妥的,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本山大叔起诉,那么剧组方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照现在各方的反应来看,本山大叔应该不会追究。也许香港方面的道具不太清楚赵本山是谁,一时偷懒闹出了大问题。也许就是剧组有意为之,想要蹭热点也说不定,就目前来看,该事件成就了一次双赢的曝光。
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散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欣赏过这部节目,请赵本山参予剧组没有,如有不承担,如没有先问他人同不同意,可以洗掉片段节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视剧电影拍摄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比如遗像之类的照片,而照片上的人一般都是以电视剧中出演的演员,经过演员同意来使用,而在电视剧扮演尸体之类的好像还要加钱。当然,在此次《蚀日风暴》第三十三集出现了一幕,让许多网友愤慨不已,居然用赵本山的照片做遗像,此事件曝光后,节目组立即做了模糊处理,并且发表道歉申明,但是网友并不买账,认为节目组这是敷衍了事,即是对电视剧本身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赵本山老师的亵渎。一度在网络上给予《蚀日风暴》这部电视剧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此事件真实,那么就问题来了,在《蚀日风暴》中赵本山并没有出演,那么在第三十三集出现的用赵本山照片做遗像有没有经过赵本山老师同意,如果没有同意,私自使用,那很有可能就侵犯了赵本山老师的肖像权。自然如果赵本山老师追究的话,那确实需要付出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上,对于侵犯肖像权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事件属实,那么制片方对于电视剧的制作也就是太敷衍了事了,或者说在此处是刻意为之,不知道此事赵本山老师是否之情,如果知道,那就另当别论,不知道的话,那完全就是侵犯了肖像权,那么道歉赔偿就是片方该做的,必须要消除影响。这是必然的,希望此事件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很过分,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本山大叔还活的好好的呢,这样做不是给人添堵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的,的确如此,疑似赵本山,但是是不是真的,还不知道。当然了,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世界上貌似或者疑似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双胞胎,许多人都分不出谁是谁的!不过,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这就是对赵本山先生的大不敬了!尤其是赵本山先生是一个闻名全国的创作者,表演者,艺术家,电影人,这样做实在是太卑劣了,太无耻了!为人不齿!更为要紧的是,侵犯了公民肖像权,这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愿,这张照片不是赵本山先生,毕竟,赵本山先生是中国小品之王,曾经给大家带来过许多欢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太清楚,如有问题,面临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制作方需要为其承担责任,属于侵权行为。侵犯行为包括名誉权及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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