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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保险公司对于原发癌不给赔付,这是为什么?
原位,风险,保险公司有些保险公司对于原发癌不给赔付,这是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些保险公司对于原发癌不给赔付,这是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里没有所以保险公司不赔;如果合同里有规定,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好说 原位癌属于轻疾,不在保监会规定25重疾之内,每家保险公司自己设定,怎么定义不好说!不过平安平安福原位癌赔的,2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保险公司对于原发癌不给赔付,这是为什么?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原发癌,你所说的原发癌,医学上称为(原位癌)又称上皮内癌、侵袭前癌,癌细胞局限于上皮层内而未突破基底膜,无侵袭或转移,是癌的最早阶段,举一个通俗的例子:一个苹果从内心已经坏了,已经不能吃了,就是癌症。原位癌,就是一个苹果只是表皮坏了,去掉表皮还能吃,原位癌在医学上只能算是轻症,不算重大疾病。
再来说保险公司,如果买的是重大疾病保险,按照合同的条款,轻症如果不在条款理赔之内。那么这个患原位癌的人,就得不到理赔,因为他的疾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就像你买的是意外保险,得了疾病,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理赔。
所以说买保险的时候,大家要好好看清你买的保险是什么保险,它的保险条款是什么。不要盲目的买保险,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好了谢谢大家的观看,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关注”我,私信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原位癌
原位癌
通俗来讲是上皮的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因此,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治疗方案也比较简单,通常是直接切除,不需要做化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而且费用也比较便宜。
恶性肿瘤
重疾险合同里有明确规定:而且重疾险前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和标准都是保监会统一规定的。
重疾险,重疾险,保的就是大病,家庭难以负担,所以才花钱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能赔付原位癌的重疾险
现在很多重疾险都增加了轻症责任,而几乎所有轻症责任第一条就是原位癌:轻症一般赔付重疾保额的20-35%,而且很多产品都自带轻症豁免保费。现在的定期重疾一般也都包含轻症责任了,还有一些定期重疾是包含身故责任的。总之,保险产品是在不断更新的。
大家购买保险,一定要在买之前了解清楚,买到的保障究竟有哪些,免责的又有哪些。嫌麻烦的,直接咨询呀,一大堆免费还专业的人,排着队愿意给你解答(心疼的抱抱自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么就是买的产品,只有重疾,不带轻症。而原位癌属于早起的恶性病变,不能算重疾。所以就不能赔付了。
另外就是病理诊断报告得出的结论跟合同上规定的有一些出入,也就是达不到理赔的标准。轻症各家公司定义都不太一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赔不赔不看保险公司,看合同条款。
条款写就赔,条款没写就不赔。
不过原位癌已经是重疾险合同里面轻症的标配了,除非专门不选,一般都有的,都会赔付的。
不同的保险产品按合同规定赔付的比例不一样,从20%到35%都有。
一般最低的也就20%保额,现在大部分都是30%的保额了。
看你买的保险产品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有啥希奇的?病种不在理赔条款范围内呗。要弄懂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合同是儿戏的么?要清楚条款是具备法律执行力的,为什么保险合同要厚厚一本,里面条款林林总总,又附加了那么多的免责条例?这就是当所谓风险发生时,客户和公司存在着利益纠葛,理赔与否?存在着太多的争议空间,能否理赔,疾病种类在不在承保条款范围内,还存在着变数,唯恐扯不清,所以才以密密麻麻的条款,不厌其烦以书面形式定下来,所以,并非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全家投保了,所谓风险发生了,就能如保险人宣传的那样,全家投保了,风险就转嫁了,就万事大吉,当风险发生时,就能确保保险公司一定给你提供理赔?什么当风险发生时,就免导致到一病回到解放前,什么抱着500万哭还是抱着被单哭?什么得大疾病了,就不免至于众筹,失去尊严,这些都是保险高大尚宣传的良好愿望,目的是吸引大众投保,能否经得起商榷,能否真正践行,能否让客户所谓风险降临时,如愿以偿,获得巨额理赔,还得看现实,现实和愿望毕竟是两回事。现今险种五花八门,疾病种类光怪陆离,疾病只是一个笼统的总称,还得具体到什么种类,轻重,起因,在不在承保条款范围内,才能决定理赔与否,关于客户和保险公司因理赔与否扯皮乃至对簿公堂,如此案例还少吗?以为保险公司是慈善机构,啥都赔呀!若如此,公司昂贵的运作成本,层层的利益链,业务员高额提成从何而来?当然啰,按保险人说的,你投不对保或买保不全,那么,你想当所谓风险降临时,得到理赔机率大,保证能得到理赔,不当冤大头,避免保险公司跟你抠条款,这也不在理赔范围内,那也不在理赔范围内,就得这也保,那也保,从头发到脚趾都保,只要你有钱任性,公司是欢迎滴,业务员还会夸你风险意识高,问题是,全家高额保费你折腾得起么,纵然付得起,达不到保险初衷,以小博大,变成了以平博平或以大博小,有必要么?倒不如将保费按投保方式存银定期利滚利,未雨绸缪,何必将白花花的银子交保险公司折腾,白损保费,花钱买当冤大头的风险,和一朝后期,因经济出现危机交不起高额保费而违约,承担之前所交的钱有付之东流的经济风险。所以说,社保必须有(尽管在保险人眼中,这也不足,那也不足,但起码能直接用于医疗支付,这就是现实,比起投保,能否得到理赔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当冤大头的风险和承当经济风险实在实惠多了,老百姓过日子,不就是讲求个实惠实在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是越来越高,大体上买社保,趋利避害,本来就是人的天性,并非如保险人所说的国人风险意识薄弱,以为风险意识强的才去投商保呀,真正有风险意识和一点经济头脑的恰恰相反,不见得去投商保,当然啰钱太多任性的除外,因为风险论对真正有风险意识的人来说,当今的保险销售模式,权衡利弊,他清楚一旦投保,全家人表面上风险解除了,其实还要意味着承担因高额投保带来的两个伴投风险:一,冤大头的风险,二,经济风险,并且随着经济风险产生,表面解除的保险人口中的不确定风险又完璧归赵了,这个时候,才最清楚什么叫作茧自缚,欲哭无泪,体味最深了),除非买不可的强制险和单位或团体临时摊派的险外,远离吹得神乎其神商业保险,你就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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