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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科举制度是如何优胜劣汰的?
科举,举人,考试清朝的科举制度是如何优胜劣汰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清朝的科举制度是如何优胜劣汰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清代的科举制度分两个阶段:
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
科举的初步考试有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
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作“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作“秀才”了。
秀才每一年考一次,叫“岁试”。这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
每三年还要进行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县太爷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四十人到一百三十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
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因为二月是春天,所以也叫“春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土,进土每年的名额大概有三百名左右。
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即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四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铁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这就是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自明代开始形成的一套很严格的优胜劣汰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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