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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铁女站务员劝阻乘客吸烟,被一巴掌扇倒在地,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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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能够一巴掌将女站务员打趴在地上,这也说明他的功夫是非常了得,并且下手是多么得很重。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应当予以严厉处罚。对于女站务员,也应当予以表彰,并且教育她们以后要注意防范,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合法机智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地铁吸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这男子目前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要受到法律惩罚。
其次,乘务员有权维护地铁乘车秩序,制止违法行为,也是她们的工作内容,她们在履行职责,男子打人行为属于公然对抗法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极大!
最后,男子殴打乘务人员属于故意伤害,根据乘务员伤情程度鉴定进行罪行定级,至少也是故意伤害致轻伤罪。
数罪并罚,这男子应判六个月有期徒刑,并且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地铁也属于交通,该男子在公共场所容易有危险行为,应禁乘火车三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铁站台不比普铁和高铁站台,先不说是公共场合,就地铁的构造而言吸烟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地铁是封闭式管理的,无论在站台上,还是地铁里面,烟雾的敏感度对人特别的强,程度上也是一样的。普铁与高铁站台不同,它是明敞的,吸烟者不会直接对他人有特别的影响。所以,地铁范围内吸烟,应该有所自控能力。如果真要想吸烟,就应该在未进站之前吸,到了站里面就要顾及别人的感受。这不仅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素质,也是关系到公共秩序的自着遵守的问题。如果自己的行为举止受到别人的劝阻时,就要自着将其灭掉丢进垃圾桶里,不可能与劝说人发生任何的不当行为。特别是地铁管理人员和维护者,在与他们的交流中要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缺点,应好言赔理道歉。只要诚心诚意的认识自己的错误,相信其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会把事情平息好,绝对不可能对你有其他的指责。如果自己因错误的行为而发生口角与械斗,按照法律的程度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大家要文明乘车,自着遵守纪律。只要每个人都明白公共意识的态度,就一定会出现无任何不良行为的局面,社会的风气自然就会清风明月,文明礼貌自然到处都可呈现出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打人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必须的代价,公共场合吸烟本身就是一种禁止行为,在禁止吸烟的区域都会有明确的标识提醒,当然了也不乏个别人不听劝阻还恶意中伤他人;首先得明确提出的是打人者的行为本身是故意伤害行为,和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教育有很大联系,性格使然决定了许多本来不该发生的台前幕后。当然,我们没权力用道德观来评论别人是非,就事论事而已,吸烟者不听劝阻还公然殴打地铁人员,属于明知故犯的行为,有妨碍公共交通秩序之嫌,这年头,总会有的人自以为是的以各种镜头来圈点自己,很有必要严惩肇事者,法制时代由不得这类人如此猖狂,别公然亵渎文明社会的公共秩序,不围观不添堵不蛊惑,做好自己有那么难嘛?我想不难,得看人!道歉,医药费用必须替上,拘留个几天,诚信度下降,必须让这些人明白法律责任不是儿戏,容不得放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荒唐!首先学习到了一个新名词:“地铁女站服务员”…好像应该叫地铁站女服务员吧?!其次为何要“劝阻”,更觉得荒唐:明明是违法了,何不制止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却要”劝阻”?这就是人性化执法吗?可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铁是公共场地绝对禁止吸烟!有人吸烟服务员劝阻是正当的!这个吸烟者动手打人!简直是土匪暴徒!一定重罚,重判!因打人是侵犯人权!己犯罪!对待罪犯亳不留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共场所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安全,吸烟有害健康几乎所有都知道,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公共场所的火灾报警器有发现和报警的功能,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吸烟就会制止,公共场所出入的人必须遵守公德,违反公德也就算了.还出手打人.整个一个社会流氓,我个人认为反公权力的人、反人权的人就应该得到制裁,如果不痛不痒这种人还会嚣张,我建议所有人都能接受公权力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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