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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还不到一个月就被解雇,未签合同,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即日起,月薪,自己的员工试用期还不到一个月就被解雇,未签合同,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试用期还不到一个月就被解雇,未签合同,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勞資雙方的合約,按雙方合約內容包括口頭承諾,試用期時間,但多數資方一方作標準工資及時間,有白紙黑字寫明更好,在雙方同意條件下,無論一個月或三個月試用過度期,是雙方的誠信,如試用期內在某一方都不滿意的情況下,都有權決定即日起離開或解聘,無需預一、三個月時間通知期的理由解釋,即日起解除勞資合約(包括口頭承諾),因此勞方工作了多少日,按合約月薪或時薪計算發還應得的工作工資,而是月薪要按月薪發工資日當日發放,而是時薪或日薪計的,資方應即時計算發還給的工資。否則,通過維護權益追討工資及所付出誤時的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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