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有些无耻的人在火车上强行占座涉嫌寻衅滋事罪吗,你怎么看?
座号,情节,行为有些无耻的人在火车上强行占座涉嫌寻衅滋事罪吗,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些无耻的人在火车上强行占座涉嫌寻衅滋事罪吗,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是在火车上还是汽车上无理滋事犯罪的决不能手软。
自己无力解决的要迅速报警,同时要依靠周边的群众,要相信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关迠时刻,正义一定能申张,一定会有好人助力。
首先从气势上压倒邪恶,才能唤起身边正气的助力,切记切记!
正义的力量如同石榴,抱团才能形成拳头,在邪恶面前团结才有力量,打击才有力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孙渣既违德又违法
道德不用说了,已经引起全民公愤。法律方面,犯罪还谈不上,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都可以挂上。
二、乘警失职
在列车上,只有乘警有执法权,对这种扰乱公共秩序的无赖,教育无效后,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个乘警不合格,息事宁人,牺牲规则,亵渎法律。
三、济南铁路局答记者问太随意
没想到官方竟然说孙渣属于道德问题,不违法,乘务人员处置得当。这话缺法治水平,结论太随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者)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实施了上述四类行为且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则构成寻衅滋事罪。
至于有些无耻的人在火车上强行占座,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人们购买火车座票,到手的车票上都写有车厢号和座号,这实质是一种旅客与铁路运输公司的合约及安排。旅客付款,车站给票,是合同行为,火车坐票上的车厢号、座号,属合同中的邀约承诺条款之一,旅客拿到车票,对车票上注明的车厢号或座号若没有异议(有异议的话可以换票),则表明同意这种合约及安排,同时旅客也取得了该火车座号的使用权。
一些无耻之人,为逞强耍横等,在火车上强行占座,侵害了取得该座位使用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占用了公私财物,如果他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火车停运、座位使用权人精神失常、孕妇流产等,则这些无耻之人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将被绳之以法。
在这里就不得不说说我们的孙某同学,其为寻求刺激(有耍耍全车厢人的冲动),以耍无赖的形式,霸占了本是一女孩应有的靠窗座位,他的这种行为,实质是占用了公私财物,同时也侵害了女孩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应够成寻衅滋事,但其情节不恶劣,后果也不严重,故谈不上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对这种人,可以给之教训,如予以行政拘留、舆论谴责等,以儆效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高铁不履行为购票人提供高铁自己承诺的对号座位的契约,已经违约;面对问题,不维护购票人的合法权益,违约;公开说这是道德问题不违法,是不作为;因此误导公众破坏社会规则,犯罪!
再看高铁纵容的这个孙赫新资料:孙某的同校同学在网上指出,社科院期间,孙某在校派发有诱惑性质的流氓传单和相亲会宣传单,“这人常以各种学科的博士自居,在学校发各种乱七八糟的相亲广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说实话,这占座男子就一典型的“我是无赖我怕谁”!人品低下,道德缺失!但这个都只是个人素质个人修养问题。如果说涉嫌寻衅滋事罪倒不至于。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该占座男子只是耍无赖,占座不肯走,属于道德缺失,并不能构成犯罪。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