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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证监会认定黄晓明教主不属于18亿元股票违法操纵案的违法嫌疑当事人?
账户,证监会,委托人怎么看证监会认定黄晓明教主不属于18亿元股票违法操纵案的违法嫌疑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月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证监会已经对外发布,黄晓明未被列为本案违法行为当事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8月17日,证监会回应黄晓明是否涉及高勇案表示: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证监会已经对外发布,黄晓明未被列为此案违法嫌疑人当事人。证监会继续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的基本原则,如果发现还有他人涉嫌参与本案操纵市场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事件始于8月10日。这一天,证监会公布了高勇股票操纵案,并且处以高达18亿元的罚没款。高勇利用多个账户,在2015年1月至7月期间,通过各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操纵“精华制药”股价,并且获得了非法收益8.97亿元。不仅被裁定罚没18亿元,还被证监会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令人惊奇的是,高勇控制的账户组中,竟然包括自然人黄晓明账户。一时间,黄晓明被卷入舆论漩涡。因为该账户还涉及目前的热点股票长生生物的操作,因此更引起了舆论关注。黄晓明则及时发布声明,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委托理财而已。而且是将账户交给母亲打理,而母亲又委托给路某,路某再委托给高勇,可谓复杂!
黄晓明的声明说明了四点:一是自己只是委托理财,没有操控任何股票,二是不认识高勇,对高勇的行为也不知情,三是委托理财是连环扣,其母亲也不知情,四是本次事件他有理财不谨慎的问题。
这四点,足以将他自己置身事外,而且还给其母亲加上了保护伞。证监会的调查,应该是全面的,不会因为对方是黄晓明就放一马,现有的证据已经黄晓明事业繁忙,基本可以排除他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这一点也是对的。
但是,我认为, 这也是监管中的漏洞!
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和委托理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委托理财,可以直接将款项委托给别人,而无需用自己的股东账户交给他人使用。即便是委托理财,授权别人操作出现了法律问题,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能以不知情就推的一干二净。
否则,受伤的永远都是散户!
同意,请点赞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厚黑三十六计中借刀杀人之后金蝉脱壳。刀是我的,钱是我的账户是我的,委托人杀人贩毒跟我无关。因为我不认识不知情也没有微信支付宝银行短信通知。只要能进账赚钱我从不会过问这些钱是否合法。天下奇葩影帝级的戏子。比假药停还假。资产市场股票赌场就俩字概括,演,骗。戏子的无情无义无德无耻无信淋漓尽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事得法律界人士来解释,如果可以那么违法犯罪分子的资金来源更容易得到了。我想没有处罚是不可能的。如果投资者的资金不幸被用于贩毒或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那投资者也很难免责,至少要没收投资资金和非法所得。但最终如何处理只有天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就等看看这事如何处理。18亿操控股市这件事,暴露出黄某无情的一面,有钱赚不声不响,一出事马上翻脸,无情无义贪得无厌的演技,表演的淋漓尽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账户出借,违法连带责任确定!那就该查一查炒股资金的合法性,这么一查就可以知道更多,涉不涉及违法(偷税漏税)所得!违法出借的资金和炒股所得该不该罚没和进一步罚款以及市场准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其实问的很弱智!
黄当然不是执行者,他那么忙,怎么会有时间去做具体的事那?可是那他就没关系了吗?试问:一个人开着租借朋友的出租车去挣钱盈利,他挣的钱会和出租者没关系吗?股票账户也一样啊。谁会把自己的账户无缘无故的随便交给别人操作?操作者挣下18亿会和黄一点关系都没有?相信的人智商也有问题!黄就是一栋房子的出租客,操作者就是租房做买卖的租借人。说没关系,傻子才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的账户 参与内线交易,和他无关,就因为不是他本人操作的,搞笑了,如果没查出来,他的这个账户是不是就赚钱了,赚了的钱是不是就归黄晓明了?即然账户参与了内线交易,而且赚到的钱是归他的,那当然就是他本人违法了,这不是事实清楚吗? 真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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