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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是二婚,结婚后男方住女方家,女方要求男方赚钱养家,大家觉得过分吗?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都是,孩子,房子两人都是二婚,结婚后男方住女方家,女方要求男方赚钱养家,大家觉得过分吗?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婚不再单纯,男人住进女方家已经佔了便宜,赚钱养家是必须,不然要你干啥?还要养他吗?逗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不认为这样有什么过分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应该是互相理解扶持,只是你们都各自有各自的子女,所以收入各自为政并不过分,让他两个人每个月给1200的生活费不过才600一个人,都是应该的。很多时候二婚在一起并不只是为了感情,还为了可以相互帮助扶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物质条件不错,有房有工资。但是找的男人压力山大呀,养儿子还得准备好房子,让他出1200生活费没问题挺正常呀!关健是男方应该是心感情愿的出这部分生活费吗?如果想在你家白吃白住的就想搭伙起灶,你可能承受或者是承担吗?俩人心往一块想,劲往一起使,日子应该好过的,反之也是枉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1200很少了,房租都不够吧,何况还有生活费和家里水电煤杂费。你要是答应放一起那就是扶贫了。如果以后不打算再生娃的话不领证不是更好?女人,经济独立,咱不占人家便宜,但也要防着人家占咱便宜,毕竟你还有女儿要养,还要存钱防老。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么说要是女的带个娃住男方家,每月必须给生活费也应该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挣钱养家结婚干啥?直接单身不就得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男方真成可靠,有担当,也可以的,前提是做好婚前公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奶奶的,都是自贱骨头,各取所需,必有所为之义务,你情我愿的东东,没有什么可非议的!又想有所得,却不想为之义务!什么道理!有什么好谈的!狗屁不再畜生不如!人类之败类之渣渣!该去死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是一婚还是二婚都要拿出诚心实意,相互理解宽松对待。走到一起不容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个想法人为的制造了两个人二心,俩人共同买房名字都有,房子以后也都是俩人子女的一人一半,事先说好,这反而不会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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