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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是什么样的?
明朝,官制,皇帝明朝官制是什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明朝官制是什么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明朝的官制可以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明朝官制的总体特征是:废除丞相,建立内阁。六部独立,直属皇帝。都察院取代御史台,新设六科官。
一、中央官制
1.行政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以备顾问。明成祖时,谢晋和胡广、杨荣等"值文源阁参预机务″,内阁制度初步形成。内阁有票拟权,即内阁具有决策权。何谓票拟权是指各地呈送给皇帝的奏章,在呈送皇帝批阅之前先由内阁学士将处理意见以"小票"的形式贴在奏章上,供皇帝釆纳。皇帝审阅后,撕下小票。用红笔批示,即朱批。票拟和朱批成为明朝的行政决策方式。
明太祖洪武13年,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分中书省职权归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至此,延续1500多年的丞相制和实行近千年的三省制宣告终结。明朝时六部地位上升,从原先归中书省和丞相管辖升为由皇帝直辖,成为皇帝之下最高一级政务部门。六部执行皇帝的命令,是执行具体行政命令,办理具体行政事务的部门。
2.军事制度。
明朝兵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掌管武官选拨、调遣军队之政令。同时,分大都督府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兵部和五军都督府,互不统属。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互为制约,避免武将专兵。因而明朝无将帅干政之乱。
3.监察制度。
明朝设置督察院取代前朝御史台,履行监督职责。都察院是明朝最高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百官,提督各道。明朝六部地位提高。同时为了对六部加强监督,创设了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对口监察六部。在都察院和六科两个监察系统之外,明朝还继承了魏晋以来的秘密监视、侦察臣民的做法,组织起了特务网络。洪武15年设锦衣卫,永乐18年设东厂,宪宗又设西厂,厂卫制度的设立,表明了专制皇权的统治进一步加强。
此外,宫内还设有事务机构:宗人府、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等。
二、地方制度。
明早在地方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掌管一省的政令,为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司掌管一省的司法事务。 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事务。明朝在地方的行政体制大体上是省、府(州)、县三级制。布政使司之下分府县两级地方机构。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直隶州,地位与府相同;另一类为属州地位与县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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