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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购房款怎么认定权属?
双方,父母,子女儿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购房款怎么认定权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儿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购房款怎么认定权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儿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房屋权属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出资视为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款,房屋登记在其一方子女名下。
通常在财产分割时判房屋产权属于登记方,未还清的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婚后另一方共同还款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理解为对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约定,双方按份共有。
第四: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一般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非对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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