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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利对银行贷款评估的房产价格进行干预吗?
不动产,银行,价格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利对银行贷款评估的房产价格进行干预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在银行办理的房租抵押贷款,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房屋评估价格高不能登记。请问他们有权利干预价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登记业务实行的是形式审查,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其中有一条是"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抵押登记业务收件有一项是"不动产价值证明材料"不一定是评估报告,双方约定价值也可以,《不动产登记条例》并没有规定登记机关需对价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一个收件,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作为登记机关只需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与收件办理即可,"法无规定不可违"法律未规定的行为不能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银行是两个体系,互不干涉的,银行对自己的评估风险负责;但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国家事业单卫有对业务审慎的义务,如明显不合理的评估价,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拒绝登记的。比如你明明只100万的房子,却评估成1000万贷款了700万出来造成坏账,银行追责除了体系内相关审核人员评估公司外,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被连带起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确实是有这样的情况。按理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评估和贷款,属于借款人和银行的合意关系,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不应对评估价格进行干预。
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管理部门还是会对评估价格进行干预。如果把这种干预解读为房地产登记部门对评估价格有连带法律责任,是错误的。
我认为登记部门对房屋评估价格干预主要出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尽到对评估机构监督职责。根据建设部2015年公布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管理。因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估价机构的估价,是有监督职能的。第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于抑制本地房价的目的,对于高估的房地产是比较敏感的。
鉴于上述原因,房管部门对于房产评估价格的干预也是合理的。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前面也有人说过,这是两个体系,相互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双方不会受到干预!
首先银行的评估是根据市场价左右来评估,评估出结果在放款!房地产交易中心是有自己的数据评估,都比市场价格低很多!
除了新房以外二手房的评估无论银行还是房屋交易中心正常情况下评估值都较低!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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