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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婚后,夫妻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计算方法
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房屋现价×{(房屋原价—另一方首付款—房屋剩余贷款)÷房屋原价÷2}
如房产购买时价值100万(包含贷款利息)甲首付30万,甲乙结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40万,房屋增值到200万,如果此时离婚甲乙不能达成协议起诉法院,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甲,剩下30万未还贷款为甲方个人债务,乙方对房屋的权利为40万(夫妻共同还款额)÷2(每人占一半)×2(房屋增值的比例)=40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和你一起探讨这个问题。首先个人认为,两个人既然能走到结婚这一步,都是很不容易的,家庭有矛盾可以协商解决,不要在气头上说离婚就离婚。再回头说说上面的问题,如果某一方婚前卖的房产,只要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可以不用分割,但是不是全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产的这一部分增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为了家庭的和谐,万不得已不要随便离婚。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是三个家庭的事,珍惜彼此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后房子增值部分平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分割方法为: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及贷款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未还贷款为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贷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应有房屋所有权人补偿同时考虑房屋的增值情况。 所以,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应属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婚后双方为该房产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部分款项以及房屋升值部份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双方平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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