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北京房产中介费有望取消,房地产销售是不是不好做了?
北京市,中介费,中介北京房产中介费有望取消,房地产销售是不是不好做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连发3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意在规范二手房市场。这3个文件将从4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是买房还是卖房,对于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都会有点意见,因为有些中介公司不仅收费高,还会重复收费,甚至收取中介费之后还会以各种理由收取附加费用,倒是不少人都很排斥房产中介。但是由于中介掌握着大部分的房源,所以很多购房者只能自己吃闷亏,不过现在有个好消息来了,以后可能中介费都不用交了!
前几日,北京市住建委连发3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头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产中介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规定之前,可能不少中介公司会双向收费,甚至乱增加名目收费,但是现在规定,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但是佣金的多少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双方协定。
简单来说,就是你找房产中介买房或者卖房,中介公司只能收取一次佣金,其次之后加收的任何费用都是“不合法”的,买卖双方可以拒绝。
这样可以避免了中介公司以低佣金吸引人交易,然后却在交易过程中的多次收费的情况出现。
这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其实是一件相当有益的事情,因为如果中介公司给出的佣金太高,那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的中介公司,也不用担心其再以其他名义征收费用了。并且还能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来决定中介费用,而不再是中介公司的单方面的一锤定音。
房产中介费用的取消,必定导致房地产销售有新趋势,越来越多的房产中介开始选择房产平台吉屋网合作,借助吉屋网庞大的线上层 量,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精准客户和低成本拓客,这些资源都是可以直接使用,并且产生效益的,不知道你能看到这趋势吗?
2018,现在吉屋开放平台,共享平台资源,你有房我有客,有兴趣的完全可以去试试。
我的理解就是这样了,希望能帮助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题主是不是理解有误?北京市住建委没有取消中介费,而是对中介费的收取进行了规范,这几项规范措施跟房地产销售行情没有关系。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连发三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旨在规范二手房市场。这三个文件将从4月15日起正式执行。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
但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也就是不再允许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买卖双方都收取佣金,只能收取一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但是我也在想服务行业在我们买房的时候得到应有的服务那么给予中介费是正常的,觉得高了我肯定会谈到满意的价格,总之你的服务对得起我给你的钱就行,再其次我对小编你的看法不是很认同,什么叫做看到满意的房子之后在跑去其他地方成交?我是个北方人心直口快,但我也知道有皮有脸,得到服务后支付中介费这是正常,贵了就谈到合理的,不乱收费就可以,至于跑到其他地方去成交?那我想反问一下你辛辛苦苦服务的客户跑了你的心情会怎么样?所以我不会这么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想说的是,题主对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三个与房屋中介相关的文件存在严重误读,理解跑偏了。取消中介费是不可能的,中介机构不收中介费如何生存?难道喝西北风?
事实上,所说的三个文件是北京市住建委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经营场所公示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两个范本。出台这三个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房屋中介服务流程,整治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参与炒房等违规行为,保护买房人、卖房人和中介机构三方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三个文件对交易中介费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串单行为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和指引。尤其是对房屋中介服务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令人头疼的“窜单”行为中介费的支付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可以说对中介机构是非常有利的。因此,这些文件的出台与房地产销售好不好做没一毛钱关系。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