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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保管,办理退休时直接拿出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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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三是退休后,每年养老金的上调,也是和社保缴费年限(工龄)挂钩的,缴费年限越长,上涨的养老金越多。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因为社保部门的经办人对退休当事人的情况不了解,为了确定退休当事人的各种基本信息、基本经历和基本情况,就需要通过审查档案,根据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参保情况等原始记录,来确定相关事实。以此为依据,来确定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退休时间、有效工龄等情况,从而计算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
由此可见,档案的保存、保管,对一个退休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的退休人员是多么地重要呀。一定要找一个有人事代理权,有资质,安全可靠的地方来保管档案。不然会耽误自己的大事,使自己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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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下岗职工个人档案一般是免费寄存在社保局档案室里面,由社保局档案室开出收条,等到你符合退休年龄时,到社保局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这种做法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不够现在个人档案在自己手中,一定要保管好,注意:千万别拆封条,盖有公章的。等到你退休时直接拿去办理退休手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下岗职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面保管,办理退休时直接拿出来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个人档案一旦拿在自己手里就会形成一个死档,也就是所谓无效的档案,为什么呢?因为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保存是会有修改个人档案的嫌疑,所以说它就会形成无效的个人档案,作为社保部门来说,作为退休审批部门来讲,他也是不会认可你的个人自带档案的。
如果说你离开工作单位,那么新的工作单位也不会托管你的个人档案的话,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将自己的个人档案托管到有托管资质的机构当中去,比方说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建设开发中心,那么这样的一个机构就会具备档案的托管权限,并且在托管的过程中也是完全免费的,所以说把它放在人才交流开发市场就可以了。
将来如果说你找到国有企业,或者是考取公务员一类的单位。那么直接可以将个人档案提取到新的工作单位就可以了,如果说你直接去办理退休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社保去公对公机要函的方式来提取你的个人档案,这样的话才会认定你的个人档案,否则的话自己自带个人档案的话,是一种无效的档案,是不会认定你的个人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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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因为档案拿在自己手里就成为了死,当任何部门都不会承认你的档案的,因为你拿在自己手里就有修改档案的嫌疑,所以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
而且现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就是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托管个人档案的时候,是直接拒绝个人携带档案托管的。
那么,楼主一定要将你的个人档案托管出去,如果你们地区所在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拒绝托管,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找一家国有企业暂时的挂靠,然后通过这家国有企业,然后再转移到人才交流开发市场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去办理退休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所以说你拿的手里个人档案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办理退休的,因为拿在手里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他不能认定你的初始就业年龄,也不能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所以来说,对你个人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楼主一定要叫你的个人档案托管起来,然后通过正常的渠道调档查阅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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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什么原因!本人档案不应在本人手中!即使在手中?\"档案封口\"不能动!你说:我看后自封上?那不算数!需你委托一家档案管理部门,帮你先对照\"目录\"再查看项数无误后再加盖\"封口″印并经办人签字后,代保管!否则退休自递档案?很麻烦!严格讲有拒办可能!视同缴费期94年那张工资审批文件非常重要!招工表则直接判定工龄起始日!解除劳动关系曰期也非常重要!个人认为:个人档案不宜个人保管!我们是属\"有故事的人\"!有人好奇!看自己档案!看到\"不愉快的事情或结论″?!一生过不了那个\"坎″!!!忧郁到死!还在\"纠结″!这是真得!有案例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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