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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钱包吗?
被执行人,支付宝,法院法院能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钱包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你如果申请了应该可以冻结,你没有申请,法院是不会冻结的。除了被执行人合理的、基本的生活资金外,都要执行,手机里的钱与银行卡里的钱没有本质区别,如果被执行人微信或支付宝里超过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当然可以冻结,至于账号是否可以冻结,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通过微信或支付宝隐逸财产或非法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或风险。
法院执行部门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民事执行的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互联网金融账户如支付宝、微信钱包等里面的资金进行依法执行。法院可以向支付宝公司、腾讯公司发出《协助执行裁定书》,并且进一步采取冻结、划扣等执行措施。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败诉冻结财产的法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文钱都不会给你留下,免的你再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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