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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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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如何判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这个问题太复杂啦!因为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量刑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有犯罪人的个人情况。飞妃初步解答解答如下:
1.根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假定税率是17%,那么虚开的税额是56.95万元。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3.如果是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如果是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总之,怎么判刑,最终还是要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
飞妃一己之见,未能详解,仅供参考。欢迎关注飞妃,共同交流探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回答问题前需要说明一下,审判权是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的,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因此,各位答主只能是给您一个参考,实际结果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如何定罪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
要构成虚开增值专用发票罪,需满足四个条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除了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等外没有其他特殊条件限制。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行为。
本问题中,只提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未提及虚开税款数额是多少(不同税率下税款数额不同),未提及是否导致国家税款被骗取等等情况。假设行为人故意虚开了335万元(假设不含税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款数额最少也是335×6%=20.10万元。远远超过了1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应当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
二、如何量刑
量刑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刑罚以及处刑的轻重。
(一) 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相关规定,一般量刑标准如下:
1.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或者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量刑情节
根据量刑标准确定的只是基准刑,法院还需要根据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才能依法确定宣告刑。
1.法定量刑情节是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胁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累犯、教唆犯应当从重处罚,以及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等等。
特别注意的是:自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很常见也很重要,我会抽空整理一个虚开发票自首立功被免除处罚的案例给大家,请关注哦!)
2.酌定量刑情节是法庭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比如:犯罪动机、手段、损害后果、个人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等等。
综上所述:本问题中,题主只是简单的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如何判刑?”,没有具体情况描述,所以对于量刑情节我们无法考虑。仅能根据量刑标准来判断。
如果适用17%税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假设为不含税价),则虚开税款数额为335×17%=56.95万元。属于“虚开税款数额巨大”,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适用11%税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假设为不含税价),则虚开税款数额为335×11%=36.85万元,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适用6%税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5万元(假设为不含税价),则虚开税款数额为335×6%=20.10万元,也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点小建议: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及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会根据了解到的具体信息,如是否补缴税款、滞纳金,是否退回赃款、是否有主从犯的区分,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进行综合分析,提供更专业的咨询和服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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