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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余额宝不会认定为非法集资,其它的宝类却会?
公众,存款,基金为什么余额宝不会认定为非法集资,其它的宝类却会?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余额宝不会认定为非法集资,其它的宝类却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余额宝是一种货币基金,其他各家基金证券公司很多也有自己的各类宝宝,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其他各种宝宝就是非法集资的错觉,这两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货币基金是一种公开的、流动性强、风险相对较低的一种投资理财方式,在金融领域是很常见的,可能大家对余额宝用的比较多而已。非法集资完全是另一个概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经济犯罪,巧立名目吸取公众存款,许诺高额回报。
货币基金本身和非法集资没有任何联系,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借用各类宝宝明目,夸大利润回报,甚至资金池自融,监守自盗,这就是利用大众认识误区实施犯罪。大家在选择时候,一定要看清资质,备案,基金管理团队等等,千万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引起财产损失。像此前e租宝,快鹿、唐小僧一系列都是非法集资,大家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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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余额宝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因为它是一直合法的公募基金产品。
所谓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主要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面向公众的集资行为。
为什么余额宝和非法集资那么像?
而很多人认为,余额宝,使用互联网APP面向公众集资,公众随存随取,随存随取意味着,余额宝的资金,是一个资金池运作模式,同时收益稳定,一般稍高于储蓄存款,所以很多居民会把余额宝账户当做银行账户使用,安全的同时还可以理财,但余额宝也没有银行牌照,表面上,它和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常像,为何不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呢?
这是因为,余额宝所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余额宝货币基金,货币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央行票据、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债券等等,投资这些产品的关键特点就是,安全,很难亏,几乎不会亏,除非发生极端情况。因此其具有“准存款、准储蓄”的特征。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达到四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是(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投资VS存款,合法与非法的关键界限
而货币基金是公募型基金,所谓公募,就是面向不特定的公众募集资金,但是,包括货币基金在内的所有公募基金,之所以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原因就是公募基金,不论其多安全,其多么“准储蓄”,其始终不能像银行那样直接承诺保本付息。这就是为何证监会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各类公募和私募基金不能承诺刚性兑付,不能承诺保本。这这也是为何银监会、证监会等等目前都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强调,对于理财型产品,必须与存款产品区分,理财类产品比如基金,必须破除保本的承诺。比如证监会2017年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避免误导投资者, 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极端情形下仍存在投资本金损失的风险,引导投资者形成合理预期。
所谓的形成合理预期,就是让投资者区分公募基金(包括货币基金)和银行存款的本质区别,两者具有截然不同的风险承担机制。
承诺保本的基金,就是非法集资
而从法律角度而言,公募基金严禁承诺刚性兑付、严禁保本的设计,除了其本身系统风险控制的要求,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隔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公募基金,在向公众销售其基金产品时,承诺了该产品保本付息,基本就可以确认其涉嫌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除非其能够把自己的基金牌照,变换为银行牌照。因为作为一家基金,其并没有合法的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面向公众宣传和面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募资、销售,同时承诺保本付息,这就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
类似的案例国内并不多,只有一些相近似的案例,比如多年前德隆系列案的中富证券非法吸存案,其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键原因,就是中富证券作为面向公众销售资管产品的券商,在销售过程中,向客户承诺保证高收益,因此被认定罪名成立。
所以,综上所述,余额宝,是一款合规的公募基金产品,基金产品不会承诺保本付息(虽然实际上它基本做到了比存款更高更稳定的收益),他属于吸收公众准存款,但不是吸收公众存款,因此,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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