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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弄的执行悬赏保险,对债权人帮助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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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弄的执行悬赏保险,对债权人帮助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执行悬赏保险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大举措,效果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执行难,最难的地方在于难以掌握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的有效线索。没有线索,则法院有再多的执行手段也无处施展。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从司法实践上看,执行悬赏是当前查找线索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例如江西南昌的高安法院,自2017年下半年启动执行悬赏制度,仅两个月时间就收到案件线索16条,成功执行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80余万元。目前,浙江高院、福建高院、深圳中院等法院,均已经出台了执行悬赏制度。
而所谓的执行悬赏保险,是指执行申请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关保险,并通过法院发出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线索。一旦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法院判定有效,即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悬赏金。
从公布的方案来看,执行悬赏保险的收费标准为:
1.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给予执行申请人通过杠杆手段撬动执行悬赏的选择。以提供财产线索为例,假设申请执行金额为100万元,申请人设定悬赏比例10%,则保险收费为100*10%*10%=1万元,即申请人可能以1%的成本获得执行线索,这一成本甚至比法院诉讼费还便宜!可以预见,未来一定会有众多申请人通过保险来启动执行悬赏程序。
当然,执行悬赏保险,乃至执行悬赏本身,只是破解执行难的一种手段,要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还是需要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信用架构,通过司法、科技等手段,让老赖无法生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执行悬赏目前主要承担找人和找物的责任,对于诉前没有来得及保全的原告,往往会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因为被告可能转移、隐匿了财产,甚至可能人都跑路了。此时,通过悬赏找到人,找到物,会给原告执行下去的机会。这也是落实周强院长“用两三年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手段。
执行悬赏保险只是给了原告一个杠杆,用较少的成本进行悬赏,让更多的人可以用这个手段解决执行难。
单说执行悬赏保险有多大的效果,直接来看,和悬赏的效果是一样的。但就因为有了杠杆,可以说是效果会放大,因为可以提高悬赏额而激励举报人,也可以降低悬赏门槛而吸引更多的投保人,重压之下,被执行人的压力也会大很多,事实证明有很多人已经因此主动执行了判决。
所以认为,执行悬赏保险是有效果的。但执行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没有完全根治的办法,执行悬赏保险也不行,它只是一个手段而已,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来解决。执行悬赏保险就是“法律+保险”的一个很有益的探索,也希望有很多的探索和实践来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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