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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的问题?
央视,新址,万元关于国企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场令人关注的大火之后, 央视新址整整三年未重新启用。大火中残留下来的北配楼, 与北京东三环国贸桥周围的繁华景象显得格格不入。
对徐威来说, 这幢大楼曾是他的骄傲。
2005年, 央视新址项目动工, 徐威调任央视新址建设办主任, 主管这项计划投资78亿元的工程。按最初计划, 央视新址在2008年初竣工, 用于当年北京奥运会的新闻报道。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 央视本打算参与并控制工程的总体建设, 但由于自己并非专业工程施工单位, 只好出资总投资的51%与北京国金管理咨询公司共同成立了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央视新址项目建设, 等新址竣工验收合格后, 再交给央视使用。
2010年2月10日, 经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同意后,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央视新址“2·9”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 383万元, 共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 央视新址办被罚款300万元。
化公为私的金蝉脱壳之计
关于徐威贪污的事实, 因为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 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只有如下寥寥数语: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 被告人徐威利用担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 使用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注册成立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 (后变更名称为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 , 并侵吞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公款共计人民币322.748万元, 用于购买商品房、亲友旅游和出国机票等费用。
2005年初, 央视国金公司成立后不久, 身为法人的徐威就打起了如意算盘:如果依托央视的背景成立一家广告公司, 肯定会承揽到大量广告业务。将来新址建成后, 不但可以让跟随自己的手下有个发展的平台, 而且依托这个平台还可以为员工谋些福利。于是, 经徐威拍板决定, 央视国金出资100万元成立北京天然恒大广告公司。
然而, 因为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只是央视的一个综合性基建部门, 由其办公司承揽广告业务, 显然有“借鸡生蛋”、“不务正业”之嫌, 自然惹来各方的非议。这些非议让徐威倍感压力, 但是关门歇业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于是, 他想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
“央视国金不能办广告公司, 那就以股份制公司的名义办。”徐威决定, 通过股权转换的方式将公司私有化。2006年2月, 北京天然恒大广告公司更名为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 由徐威的下属担任公司的法人。很多知情人心里都明白, 徐威才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表面看来很正常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 徐威之所以犯了贪污罪, 原因在于他并没有把100万元原始注册资金还给央视国金。对此, 徐威承认:“我当时真的没想那么多, 就觉得公司是自己的了。”
用公家的钱开自己的公司, 显然是违法的, 这是任何一个公职人员都心知肚明的常识。而在这个广告公司的账目中, 徐威有两笔特殊支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一笔是2005年7月, 徐威带着家人和朋友到四川旅游, 从天然恒大广告公司的账户里支出了10万余元的差旅费;另一笔是2007年5月, 徐威带着妻子到美国看病, 又从更名后的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的账户中支出了10余万元的机票等费用。
心安理得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建设央视新址需要大量的影视设备、系统集成等软硬件设施, 也自然需要专门的影视科技公司作为支撑平台, 但徐威不希望这块肥肉被端上别人的餐桌。经过他的一番运作, 央视国金出资500万元注册成立了北京大新恒太影视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不久, 这家影视科技公司也悄然完成了与天然恒大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类似的“私有化”过程, 公司的股权被转给了徐威的手下沙鹏。也许是考虑到注册资金太大过于引人注目, 徐威从一个传媒集团老总手里借款500万元, 还给了央视国金。
办案人员发现, 虽然沙鹏担任大新恒太公司的总经理, 但实际控制人依然是徐威。后来, 大新恒太公司中标过央视的多哈亚运会转播设备等多个项目, 业务拓展非常顺利, 赚得个钵满盆盈。直到央视大火案发、大新恒太公司被封账调查为止, 其账户上还有上千万元资金。
作为大新恒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威从中享受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好处——2007年7月, 他在北京东四环购买了一处房产, 支出人民币300万元。后来, 会计设法将这笔账做平, 并打电话告诉了徐威。当然, 徐威并没有还这笔钱。
至于徐威的受贿罪, 应当说带有浓厚的索贿色彩。2008年8月间, 徐威利用职务便利, 向项目分包施工单位深圳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欣 (化名) 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吕欣旗下的这家公司是国内装饰行业的顶尖企业, 通过招标获得了央视新址大演播厅的设计和施工承包权。因为这个演播厅当时号称“世界最大”, 那么投资巨大也就意味着施工单位的利润丰厚。
拿到这么大的工程, 不表示一下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于是, 吕欣对徐威的个人情况做了一番详细的功课:徐威为人仗义, 聪明过人, 喜好书法。
一天, 吕欣带了一瓶好酒和一幅自己的书法送给徐威。徐威把酒退了回去, 留下了书法作品。这次短暂接触, 双方都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彼此都是明白人, “心有灵犀, 一点就通”。
不久, 徐威给吕欣打电话, 让他打100万元到中天新艺广告公司的账上。徐威既没说为什么要这个钱, 也没说这个钱干什么用。吕欣爽快答应安排手下尽快办理此事。后来, 徐威用这笔钱给妻子买了一辆凌志轿车。
法庭上, 徐威的辩护律师刘劲夫提出, 徐威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认罪态度较好, 且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在案, 希望法庭对徐威从轻处罚。另外, 他还向法院申请了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特点在于,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就可以简化质证、辩论等环节。也就是说, 在被告人主动认罪服法的前提下, 审判的一切程序都简化, 减少了诉讼成本。加上徐威的家人积极配合追缴赃款, 400多万元全部归还, 被封账的大新恒太公司还有近千万元资产扣押在案, 除了发还给被害单位央视国金公司和上交国库之外尚有盈余。
2010年5月10日, 央视大火涉案的20名被告分别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徐威在领取判决书之后表示:“不上诉。”在这个前提下, 2011年12月19日, 徐威贪污受贿一案整个审理过程只有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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