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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总统和精神领袖怎么互相制约?
伊朗,什叶派,精神领袖伊朗总统和精神领袖怎么互相制约?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个宗教国家,最典型的就是在对内统治的过程中,以自己的宗教理念强迫民众进行宗教信仰,思想束缚,还有生活规范上的制定,遵守。在公民权和自由权方面确实有所欠缺。这种对社会的强力控制保证了伊朗在社会和政治上的稳定,尤其是当下在经历多番制裁,货币严重贬值,经济陷入困境以后,社会总体稳定。这对于伊朗来讲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当下这一个阶段,对于政治的垄断,恐怕前所未有。原先在制度上伊朗的总统还有可能在行政方面相对独立于宗教。但是在当下伊朗的这一个非常时期,行政方面的主动权恐怕也已经被宗教所控制。
对于伊朗来讲,国家总理真的不是那么太重要,只不过在国际事务上更多的是一个表演者的角色,一切的决定都出自于宗教团体的决定。在政治上也属于一种暗度陈仓的政治模式。对错好坏暂且不论,但是伊朗宗教力量对于国家所有权利以及财富的垄断则属实是伊朗的一个隐性危机。美国等外部力量决议制裁伊朗的时候,伊朗内部如果不能够实现财富循环,而依然依靠强力对其进行垄断。长此以往这种表面上的所谓的宗教范围内的民主,表面上的政治独立恐怕也会被内部力量否决。国家的瓦解往往出现在内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案很简单:从伊朗法律来看,他们没有互相制约的关系,而是总统要向精神领袖负责。如果要说清楚,就得稍微复杂一点。得捋清几个问题:1、伊朗怎么就是个什叶派伊斯兰国家;2、他们的精神领袖怎么产生的;3、精神领袖和总统的职权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一、伊朗怎么就是个什叶派伊斯兰国家
伊斯兰教派别很多,但主要分为什叶派和逊尼派。现在什叶派占穆斯林人数的10%左右,主要在伊朗、伊拉克和叙利亚一带;逊尼派占90%左右,遍布世界各地。这两个派别产生于伊斯兰教立教之初,是因为在先知穆罕默德的继承人问题上有比较大的分歧,形成两派,逐渐的到现在就是什叶派和逊尼派。
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对于谁继承穆斯林哈里发的位置,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要按照世袭继承的原则,他们拥护穆罕默德的女婿、也是穆罕默德的堂弟阿里继承,这就是“什叶派”,“什叶”在阿拉伯语中以为“追随者”;
一种意见认为:应该选举产生,选出的人无论是资历还是威望都是最好的,这就是后来的“逊尼派”,“逊尼派”全称为“逊奈与大众派”,在阿拉伯语中以为“遵循传统者”。一千多年来,这两派打得不可开交,互相都不认可对方的领袖。
“什叶派”支持的阿里有个儿子叫胡生,他娶了伊朗萨珊王朝的公主为妻,使“什叶派”在两伊影响较大;后来在教派战争中胡生被杀了,更加激起了当地人对“什叶派”的支持,所以相较于阿拉伯世界别的地方,伊朗的“什叶派”基础比较牢固。伊朗男性很多都以阿里、侯赛因、哈桑、礼萨为名,这就是对穆斯林“什叶派”名人的尊敬。
伊拉克本来有不少“什叶派”,后来被萨达姆弄得少了许多,伊朗和伊拉克还发生了战争。想想也就明白了,“什叶派”强调宗教领袖的作用,想通过斗争争取政治权力,这对政治强人萨达姆的权威是个威胁;“逊尼派”则会妥协,宗教人物一般服从政治人物。所以,当年萨达姆对伊拉克境内的“什叶派”大开杀戒,引发了两伊战争。本来,伊朗、伊拉克都是“什叶派”的地方,现在伊拉克的“什叶派”已经不多了,主要是“逊尼派”;“什叶派”在伊朗是个强大的存在。
二、伊朗的精神领袖是怎么来的
伊朗在1979年以前还是王朝统治,最后一个王朝是巴列维王朝。1979年,伊朗巴列维王朝的沙阿政府进行的改革触及教士及中下阶层利益,引发了大规模的起义,他们要求恢复伊斯兰传统、推翻沙阿政府,这就是史称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伊斯兰革命后,流亡在外的霍梅尼回国,伊朗由王朝的君主体制变为政教合一的神权体制。霍梅尼成为伊朗的宗教领袖,1989年,霍梅尼去世后,接替他成为宗教领袖的是现在的哈梅内伊。
霍梅尼1902年9月22日出生于伊朗小城霍梅恩,全名是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在伊斯兰世界,他是独特的、有魅力的领袖,在“什叶派”穆斯林中,他是伊斯兰复兴的战士。霍梅尼从小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受到好几位伊斯兰教大师指教,在穆斯林世界成为比较有影响的学者。1961年,伊朗的两个有名的阿亚图去世,霍梅尼取得领导地位,这时他已经61岁。由于他坚定地反对巴列维王朝和沙阿政府,于1963年6月被捕,获释后一直被软禁在家。1964年11月,霍梅尼谴责沙阿政府向美国的投降政策,再次遭到拘捕,并被流放到土耳其。随后他就一直流亡在外,直到1979年2月回国。
霍梅尼在伊朗的穆斯林世界的地位是崇高的。1964年,他在出狱时被当时伊朗总理哈桑-阿里·曼苏尔召见,曼苏尔是个年轻气盛、不折不扣的亲美人物,他要求霍梅尼为自己反美、反政府的言行道歉,放弃与政府对抗的行为,但霍梅尼一点也没有搭理他,任他说得口干舌燥,霍梅尼只是摇头,嘴里说着“不不不。”曼苏尔恼羞成怒,一巴掌扇在了霍梅尼脸上。这一巴掌惹了大祸,两周后,曼苏尔在前往议会途中遭行剌,身中三枪,五天后在医院毙命;十多年后,伊朗伊斯兰革命成功,曼苏尔的尸体被挖出来砍成碎块丢弃荒野,成了死无葬身之地的人。
霍梅尼写了很多书,他正在自己写的《伊斯兰政府:法学家的权力》一书中描写了他想建立的政府的样子:
社会的法则应该只可以由真主的法则(沙里亚法规)组成,涵盖所有“人文事务”,为“人文生活”的每个“主题”提供教化和建立规范。
沙里亚法规或伊斯兰法律是妥当的法律,政府公职人员应该对沙里亚法规有所认识。由于伊斯兰教法学家和法基赫研习法律,他们最为熟识沙里亚法规,因此国家的统治者也应该是伊斯兰法律和法理“知识较他人优胜”的法基赫,他们应兼备才智及行政能力。君主统治或“声称代表大部分民众”的议会在伊斯兰教里都被认为是“邪恶”的。
宗教统治的制度是必需的,用以防止强权对贫弱民众的不公、腐败和欺压及对伊斯兰法律及沙里亚法规的违背,并瓦解非穆斯林外国势力的反回教影响和阴谋。
霍梅尼掌权后,他任命政府首脑,要求政府忠诚;他也要求人民服从政府,“这是真主的政府,违抗这个政府就是违抗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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