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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银行取1100,柜员称多给了,儿子该退回吗?
银行,客户,母亲母亲在银行取1100,柜员称多给了,儿子该退回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开柜台概不负责”这八个大字摆在银行每一个窗口,以提醒每一个前来办理业务的人。这八个字在头条里近来特别走红的名言,有帮银行说话的人都说让没有文化的人过渡解读了,也有人说你的八字方针怎么不对等看待呢?事实上银行多给客户的钱只要银行认定是谁多拿的你就得乖乖的拿回来,否则银行会起诉到法院,法院往往在银行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判决银行胜诉,几十年来从未有新闻媒体报道过银行会败诉过,就如球场上裁判是我球员也是我,其判罚的结果不言自明。
在我们国家里有一条明文规定就是不当得一定返还给损失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损失方只要有绝对令人信服的证据的情况下要求不当得利方返还不当的所得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要返还不当得利的,不能侵吞他人的财产。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银行的业务量很大,时常要排长龙后才轮到自己,银行员工也是平凡人,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十年……在看不清楚的情况下多给客户的钱,出点小差错无可厚非,但是银行在没有充足的证据某客户多拿了银行的钱,某客户就算真的没有多拿,某客户就得倒霉,其结果上面已经说过了。
就本案来说银行怀疑其母亲多拿了银行的500块钱,拿着用手机拍摄电脑上模糊的画面给母亲的儿子看,银行另一录像探头清晰地看到母亲并没有多拿500块钱。其清楚地知道既是球员又是裁判的判罚,所以在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先“返还了不当得利”。当母亲知道儿子的做法后愤然去找银行理论。银行又看看录像作出令人愤怒的决定,称要等专家看看录像再作定夺。记得有个网友说了句很有用的话“在认定是谁拿他的钱前干嘛不请专家看看录像再去断定是谁”,而是凭着自己是高大上店大欺客,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再者公安、检察院和法院要秉公执法拿出强有力令人信服的证据,该谁的责任谁负责,内蒙古呼格案广大人群众还历历在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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