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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小说《水浒传》中的王伦该不该杀?
梁山,林冲,他的著名小说《水浒传》中的王伦该不该杀?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王伦算是个小心眼的穷酸文人,眼界和胸怀都有限,属于安于现状,胸无大志,过一天算一天的人。
尽管在林冲投奔水泊梁山的时候,因为惧怕林冲的本事,而实在是不愿意收留,但是百般刁难之后,他还是收留了林冲。说明这个王伦也就是心眼小,嫉贤妒能罢了。
其实,王伦算是一个倒霉蛋,他不该杀,但是他必须死。
王伦的死,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他自找的。
其实当晁盖等人上山之后,傻子都看得出来,晁盖他们是来“鸠占鹊巢”的,如果王伦也能清楚的认识这一点的话,应该说,摆在王伦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说的是活路,死路当然只有一条,还不让选择死法。
第一条活路:让出第一把到第七把交椅,客客气气的让晁盖兄弟们坐了,相信晁盖还是会念着王伦还算给面子,又是前朝元老,最次坐个第八把交椅,混吃混喝,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能不能多活几年取决于王伦会不会来事)。
第二条活路:卷铺盖走人---智慧的选择。
晁盖兄弟肯定心怀感激,盘缠的分量那一定是相当的足!凭王伦的忽悠水平,再找个小山头忽悠个头吧交椅还是有希望的---他有这经验。说不定变成同行后进而变成哥们,水泊梁山就成了他的后台。
可惜呀!王伦是个白痴。 俗话说,性格决定成败。这话用在王伦身上很靠谱!没有智慧也就罢了,看不清身边埋着林冲这个定时炸弹也就罢了,但王伦小气的性格送了他的命。
他居然就又开始玩起了“小庙养不了大神”的那一套,幻想给足银子礼送晁盖一伙然后“礼送”下山。
这就是“作死”的节奏。既然不肯让出山寨,那就自认倒霉。
对于林冲来讲,他感受到的是“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怒不可遏的时候他主动找到了吴用。表示如果王伦仍不思悔改的话,他就一刀宰了那混蛋。
他说到做到,王伦的死期到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王伦要林冲交“头名状”,林冲明白了,要入伙就必须杀人,不管这个人该不该杀。斗转星移,现在变成了晁盖要原梁山头领中改换门庭的人的“投名状”。所以林冲必须杀了王伦,才能取得晁盖集团的信任。从这个角度,王伦非死不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王伦确实该杀,但王伦确实又不该杀。因为,文本故事中林冲杀王伦,几乎毫无道理,还涉嫌抱大腿挟私报复。但透过文本看“真相”则王伦必死,王伦不死,便没有晁盖。从王伦到晁盖,是《水浒传》必经的大关节,因而王伦千真万确的该杀。
究竟是怎么回事,且让我们回到原著中,看看这场似真似假的“梁山大火并”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伦是“妖魔”的核心
梁山究竟有几任寨主,恐怕五百年以来都没搞清楚,所有的读者都会异口同声的说,梁山总共有三任寨主:王伦、晁盖、林冲。但是,细读文本就会发现,施耐庵还隐藏了一位非常神秘的寨主,此人便是摸着天杜迁。
林冲投奔梁山,出示了柴大官人的推荐信,王伦立即答应他入伙,把林教头安排在了第四把交椅上。但是,在为林冲接风的酒席间,王伦忽然“蓦地寻思”道:我却是个不敌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
王伦这句话中,就隐藏了他是在杜迁之后才做了梁山寨主的。想当初,王伦、杜迁投奔柴大官人,临走之时,得到了馈赠。此时,王伦应当感激柴进,肯定不会“因鸟气”。王伦“因鸟气”应当是在柴进庄上与杜迁分手之后,杜迁去了梁山,王伦此后“因鸟气”,便“合着”杜迁到梁山落草。
“合着”就是跟着,杜迁在前而王伦在后,“合着时代的节奏”就是这样的用法。这个句式古代早就有例句,最著名的就是《庖丁解牛》中的“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前面有标杆模式,后面的跟着来而且高度“契合”。
书中写得清楚,杜迁最先到梁山,王伦随后,宋万续来。所以,施耐庵只交代了这三个人上梁山的时间,并没有提朱贵是何时入伙的。当朱贵带着林冲到聚义厅时,书中写道:
中间交椅上坐着一个好汉,正是“白衣秀士”王伦,左边交椅上坐着摸着天杜迁,右边交椅坐着云里金刚宋万。
梁山三大头领,杜迁、宋万夹着王伦坐的,这其中便十分有意思了。
梁山大聚义时,揭晓一百单八将所对应的星煞,杜迁上应“地妖星”,宋万上应“地魔星”,这二人合起来就是“妖魔”。王伦在他们中间,岂不就是“妖魔”的核心吗?
既然是“妖魔核心”,那么,林冲杀他就非常应该。梁山好汉本来就是“降妖除魔”的天上星煞,面对妖魔,林冲难道不该杀吗?
一场假火并隐藏着另一场真火并
总结文本故事,林冲杀王伦的理由是因为白衣秀士心底狭隘,不容天下好汉。这个理由一点都不充分,王伦的为人,不是晁盖他们到来后才这样的,林冲当初早被王伦逼得走投无路。当时,林冲为何不敢动手呢?
从文本故事理解,林冲这人十分阴毒,一直藏着杀王伦报私怨的鬼胎。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连阮小二都看不起的白衣秀士,林冲杀他干什么,逼他让出寨主之位不行吗?
但是,施耐庵必须让林冲背锅杀掉王伦。但施耐庵不会平白无辜的让林冲背锅,因而,他把这回书的回目写成了“林冲水寨大火并”。火并,指的是内部相互残杀,内部相互吞并。既然是“相互”,那么,林冲杀王伦似乎就合理“合法”了,也就不存在挟私报复了。
但是,整个故事中,有“相互”残杀,“相互”吞并的描述吗?也就是说,林冲杀王伦是“火并”吗?
林冲杀了王伦,假如是发生在他入伙之后,杀了王伦自己做寨主,那才是真正的内部相互残杀、相互吞并。杀王伦而让晁盖做寨主,那就不是“火并”。
所以说,施耐庵的这段故事“文不对题”。
如此说来,《水浒传》当真是错漏不断,自相矛盾的粗制滥造之作了?绝对不是,施耐庵在这场假“火并”中,实实在在的隐藏了一场真火并。这场火并,便是引出《水浒传》故事,孕育《水浒传》主题的重大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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