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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补助金,个月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问认定工伤后,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了吗?如果已评定等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你工伤鉴定结论5-10级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工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如果工伤鉴定未评定上等级则没有上述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脑子瓦特掉了?工伤还自己辞职? 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补助金额均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6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就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要求的赔偿。是四级以上工伤,公司无权辞退,必须保留劳动关系,直到退休,期间还需支付相关的补助,帮助工伤职工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建议先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期间不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工伤职工提出解除,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单位不给相关工伤待遇,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给劳动者提供有保障的劳动环境等等原因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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