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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能离婚吗?
精神病,婚前,夫妻感情精神病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精神病能离婚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小梅菜在此要先表示一句:“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夫妻能够在一起相识、相知、相爱,绝对是一种非常难得的缘分,虽然生活中很多现实的无奈,但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好好相处,真的不行的情况下,就和平分手,当然很多时候精神病人对周边环境的感知都是比较敏感而且偏激的,所以现实总是如此无奈。
我们来看一下关于法律方面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是: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看,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一)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难以共同生活的;
(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四)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有上述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夫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关键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对方在结婚前是否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经治不愈(适用于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情况)或者久治不愈(适用于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情况),即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患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必须符合上述的条件,不过要在双方都商量好的前提下,毕竟这个社会因为精神病发生的悲剧已经足够多了,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离婚!看得病程度!民法典确实说精神病如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妥善解决病人看病一些问题才能离,但是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精神病能工作,有自理能力,完全离婚跟正常人离婚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前隐瞒
可以
婚前知道
不行
再有
必须有安排
可一般都不收留
所以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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