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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农村承包地属集体所有,由集体分给农民,以家庭(户口本)为单位承包的,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也就没有继承这一说。老人去世后的承包地,户口本上有子女的,可暂由子女继续经营,集体调整土地时会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承包的 不过要跟农户协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被继承?在农村土地承包是在农村有户口,以家庭户为承包单位,所以凡在承包户家庭中的人员都可以继承,直至到承包期满,从新分配再承包。
而原农户承包的土地,子儿是非农户口,父母去死后承包的土地如何继承呢?跟据非农口不能承包和继承农业户的父亲的土地。村集体可以收回集体所有,也可让其子女暂为管理至土地从新承包,则退出土地归集体所有,从新划分。谢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
因此,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明确了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非某一家庭成员。家庭承包经营权归全体家庭成员共享。当该农户中的某一家庭成员死亡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该户剩余的家庭成员共有,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只有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发生继承。关于家庭承包经营权,只有当该农户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继承,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林地,但耕地和草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由发包方收回,并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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