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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是犯罪吗?
诈骗罪,公安机关,部门金融诈骗是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健之盾医疗器械经营部违法违规。网民给省长留言获回复:回复如下:从您反映的情况看,该经营部不存在传销行为,但存在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涉嫌金融诈骗。金融诈骗是犯罪吗?为什么继续营业?谁是保护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第140条-231条)第五节规定的是金融诈骗罪(第191条-200条),金融诈骗罪是一个节罪名,分别是第192条集资诈骗罪,193条贷款诈骗罪,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195条信用证诈骗罪,196条信用卡诈骗罪,197条有价证券诈骗罪,198条保险诈骗罪,199条经两次修订,有条无文,没有规定具体罪名,200条规定的是单位犯本节之罪的处罚。
根据问题中的回复,若涉嫌金融诈骗,则很大程度上涉嫌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个人集资数额10万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50万以上。即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没有归还的意思。
其是否涉嫌犯罪,可将该线索和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反映情况。经过经侦大队初查,如果涉嫌犯罪,则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如果不涉嫌犯罪,则会作出不予立案处理。如果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不服,则可向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侦查监督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监督部门审查证据后如果认为,涉嫌犯罪,则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公安机关理由不成立,则侦查监督部门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这就是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之一“立案监督”。若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证据认为不涉嫌犯罪,就不会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这个情况基本上就不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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