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判决,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一审宣判:
认定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高院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她向受害方道歉,但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二审宣判:
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不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审终审制,不能再上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闻早些时候报道说,1974年出生的老容止是九江石化公司的一名小学教师。警方通报称,自1996年以来,法子英与女友老容止为抢钱,前后残忍杀害7人。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死刑。而老容止却用假名在全国多地潜逃,最终于2019年11月27日在厦被抓获。
2020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就老容止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老容止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老容止向被害人家属道歉,但拒不认罪。老志当庭表示,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当时他并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所涉及的犯罪行为也不是他本人的本意。我在作案过程中没有报警,也没有离开法子英,因为我怕家人被法子英报复。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容止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老容止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48000余元。老志对原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诉。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省高院公开审理了老容止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
江西省高院认为,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老积极实施对被害人进行搜查、诱骗、捆绑、看守、威胁、踩点、取钱、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方某、应某分工明确,构成共犯,且独立性强,效果明显。两个人在四年的时间内在许多地方犯下了许多罪行。没有证据证明老容止受到方子颖的控制和胁迫。老容止在共同犯罪中也起主要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院认为,上诉人老容止、方子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构成绑架罪。老容止应数罪并罚。容止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害5人;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绑架导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依法严惩。老容止及其辩护律师所指老容止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是从犯、胁迫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对老容止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一篇:北约开始向乌克兰提供高科技武器,俄罗斯会做出什么反应呢?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