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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判决,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荣枝还会继续上诉,她也怕死。
“我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极其简单的、依赖别人的人。”很难想象,这是“杀人女魔头”劳荣枝在一审庭审现场亲口说出的话。
自从2021年9月9日,劳荣枝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支持判决结果并称“大快人心”,个别网友曾表示“不用二审了,应该直接枪毙她”。
可是一审判决以后,劳荣枝不服,提起了上诉,现在二审也维持原判。
杀害了7条性命的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案, 终于在2022年11月30日上午终审判决,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死刑原判。
那么,经过了二审的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
答案是 : 不能。
我国人民法院目前执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只要经过二审定下来的判决,即终审判决,当事人便没有上诉的机会了。
不过,如果当事人对二审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上一级监察院提起抗诉。
再审,不属于常规审批程序,与常规的一审和二审最大的区别就是,再审并不一定必须审理。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第253条规定,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下,才会启动再审程序,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会启动再审。
这就是说,劳荣枝和她的家属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可以提起再审,因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但是是否真正再审,则由司法机关来决定,再审不像二审,二审只要上诉了,就必须审理。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程序,管辖错误的;
8、审批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批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护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已经做出的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件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在劳荣枝提请再审期间,不影响二审法院将劳荣枝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最为严厉的刑罚。
因此,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
死刑案件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是检验死刑判决准确性程度的一道“阀门”。
“法院通过不断地审核及论证,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准确性,保证死刑政策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从而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
“自古以来,人们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所形成的观念就是‘杀人偿命’。
但判决应严格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应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司法和民意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在行为定罪过程中更应谨慎把控。”
对于杀害七条人命的凶手,我们希望对其处以极刑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应当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人还想要继续上诉,还哭诉自己冤枉,可能就是人性的弱点吧。到了临死之际,还想折腾一下、挣扎一次,还想再多活几天,可她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她的恶行真是人神共愤,难以想象她的狠心和残忍,也无法原谅她的无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荣枝不能再上诉了,她已经二审判决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会有3人组成的合议庭到看守所提审劳荣枝,她还有一次申诉的机会。死刑的命令最后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是有权力抗诉的,说不定也会去提审劳荣枝。不过这都是该走的法律程序,表明国家对死刑的慎重,对生命的尊重。但劳荣枝的罪行包括抢劫、绑架、杀人三项罪名,而且渉及7条人命。这是非杀不可的重罪,尽管她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审查院去申诉,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我估计终审选择在11底,然后最高人民的复核通知,再到执行的日期大约一个月之内,也就是元旦之前,劳荣枝就会去极乐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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