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男子去嫖娼,女方却想离开,强行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妇女,幼女男子去嫖娼,女方却想离开,强行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男子去嫖娼,女方却想离开,强行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啦!只要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就构成强奸这一点毋庸置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构成强奸罪,法律明文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的,按强奸罪论处,没有其它途经可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构成强奸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男子计是去嫖娼,哪他嫖的应该是卖淫女,而卖淫女做了这个行业,她就应该以顾客为上,这样相当于顾客进入其他服务行业的營业厅一样,不能无故据决,一但发生无故据决之事,顾客啃定会闹的,所以我认为这不应该定为强奸,只能说是哪卖淫女违背了行业操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双方同乐在体:女生不同意是假:钞票厚厚的:所建议男生不犯社会风气:保护庭前风光以免夫妇吵嘴:做一个正义之道男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构成强奸罪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就构成强奸罪!嫖娼是违法行为,在嫖娼过程中,属于妇女自愿以获得金钱为目的与之发生性关系,在未发生性关系女子想离开的时候,妇女就已经没有了自愿行为,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发生关系肯定算强奸罪处理,这样的事发生的几率应该很低,一般都是有钱赚就可以,女子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吧,就是看不上有可能变着花样多弄点费用,一般去嫖的也不会强行去做,只要进了这样的地方不会就她自己一个女的,不做就换,没必要走到法律边缘,具体怎样去这种场所我也没有去过只要简单说一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