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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正值壮年,他说他和他媳妇早都立好遗嘱了,怕哪天突然挂了?
父母,配偶,顺序同事正值壮年,他说他和他媳妇早都立好遗嘱了,怕哪天突然挂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同事今年46岁,是一位平时乐观向上,很开朗的男士。闲聊到华为某高管猝死,我们在哀叹痛惜时,他突然说了一句,我和我媳妇早就立好了遗嘱,买好了保险,做好了准备。
我们觉得他们正值壮年,夫妻两个人事业都干得不错,这么早立遗嘱有必要吗?他说很有必要,万一发生意外,省得亲人们猝不及防,东奔西走的,还有各种麻烦纠纷。大家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来回答一下我的想法。年初看抖音视频,看到因为意外没有立遗嘱,导致各种纠纷,不能保证子女和父母获得合法权益。
法律上规定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就会按照顺序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这样,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父母的兄弟姐妹也是有继承权的。
大部分人认可子女继承遗产。但对配偶继承有一定的异议。原因是配偶一旦再婚,孩子只能得到去世父母遗产的1/3,再婚父母的遗产还要继续再被新的配偶和孩子再次分配,导致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不能完整的让子女继承。
甚至出现极端情况,若父母、祖父母都不在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产最后还要分配一部分给父母的兄弟姐妹。
我觉得立遗嘱可以规避很多问题,解决许多纠纷。但是我老公不同意,不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立遗嘱其实是比较理性的一种做法,可以真实有效地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规避很多潜在的隐患。
可是千百年的文化传统,不会让正值壮年的人接受,尤其是男性。很多男性可能会认为所有财产都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妻子,妻子的一部分财产为什么还要给妻子的父母。妻子的财产应该都是我的。因此你的同事能够和他媳妇达成协议共同立遗嘱,真的很了不起,敞亮人[赞][赞][赞]
新的民法典,不再是只有配偶,子女父母有继承权,兄弟姐妹也将在一定条件下拥有继承权,如果不想继承权被他们继承,就要提前做好准备。
另外去世后,由于没有遗嘱,提前规划,银行账号密码不知道,固定资产的划拨分配没有告知,会造成非常打的麻烦和纠纷。
无论怎样,都应该保证立遗嘱人的子女,父母,配偶得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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