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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由社区及居委会承担管理服务工作,你是否赞同?
物业,居委会,小区取消物业,由社区及居委会承担管理服务工作,你是否赞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物业,由社区及居委会承担管理服务工作,你是否赞同?
我的意见,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物业公司管理也行,业主委员会配合社区居委会管理也行。
第一,国务院制定下发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服务,是有法律根据的,能够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就业。小区比较大,人员比较复杂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比较好。
第二,如果小区比较小,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本小区不要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业主委员会配合社区居委员会管理也行,这样为业主节省了一些物业管理费开支。
第三,业主委员会管理,不仅减少了开支,还可以加强小区团结友谊,解决楼上楼下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根据本人自愿和业主推荐的办法,成立门卫组、保洁组、联络组,每个组3至5个人,这些人都从退休人员中挑选。每个组选一个组长,有什么事向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协调。
门卫组、保洁组工作不用解释。主要解释一下联络组,小区不可避免地要与居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打交道,就由联络组办理。给门卫和保洁人员适当给点报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赞同,物业本就不是什么正规的行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区街道管理居民小区才是正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赞同。物业本身是服务业,是商业行为。所有提出物业由居委会、街道管理的,无疑是想把它甩锅给政府和社会,这荒诞的想法。
买房时,你喜欢物业规格高。居住时,你希望服务要到位。交费时,你说它n多不合理,要政府和社会来管,除了想甩锅,你还有什么理由?
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物业问题,解决它要靠政策主导、政府引导、业主自治,而不是甩锅。今后政府要出台有关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政策,业主要选好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主聘请物业公司,所有业主自觉服从管理规则,才会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早该这样!物业服务应为社区及居委会为民服务职能的一部分,应建立以1一5个居民小区为单元的居委会自治管理组织和居党支部,建主公益性服务公司,招聘50至65周岁职业志愿服务人员,承担小区的政策宣传与落实、组织发动、民意收集上报、矛盾调解、安全巡查、绿化维护、垃圾清运、防疫管控、车辆秩序管理等公共服务。取缔私营物业,减轻城市居民负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应支持取消物业,因为作为一个小微服务企业从根本上没有尽到服务职责。而是想法如何多挣钱赢利才是它们的宗旨。因此小区交由社区或业主委员会管理与服务更能体现为业主服务的关键所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但凡是件好事,但愿能把物业做不好的事做好,取信于广大业主比说什么底气都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双手赞成。物业已经有成为社会毒瘤的趋势。社区请入专业服务公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小区服务接过来,避免物业一家独大。同时还能把党的基础工作做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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