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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走了,的人,他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前几天有个朋友联系我说,他的车在自己小区被一辆车擦着啦,那司机既没跟他联系也没报警,直接走了。他发现车被擦了,费了好大功夫调取监控找到了撞他车的人,他报警了,像这种情况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对时间有要求吗,24小时之内,还是48小时之内呢?希望万能的头友圈能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你所说,在小区内剐伤了别人的车,既不报警,又不主动联系车主协商赔偿,却选择一走了之,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鉴于只有车损,无人员伤亡,情节轻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被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受损车辆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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