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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酒走错房间,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吗?
房间,强奸罪,男子女子醉酒走错房间,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见解,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欢迎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醉了不可能做的,肯定是酒壮怂人胆,见色起意。如果男的不违背妇女意愿不构成强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不会走错
即使走错 也会出来
不会待在那里不走
发生关系 得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啥不是女的构成强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是不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发生的关系。不违背意愿,就不构成强奸罪。
走错房间是空间上造成错位,不能因为女子走错房间,你就为所欲为,这也是犯罪。
你的房间,是你的私密空间,别人不能没由你同意就私自闯入,但是无意走错房间,是她的过失。但是,这不是你可以随意处置,那也是违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构成强奸罪的主要要件是“违背妇女意愿”。它的解释范围很广,包括违心同意,即心里不同意,但迫于当时环境、形势、现状、身体条件、危险程度,只能同意。不同意可以分为客观不同意,也可以是心里不同意,前者是明显说不,后者是心里说不,这都可以认定违背女人意志。或者是女人无意识情形之下,没有反抗能力之下发生的性关系。因为性行为的私密性特点,这些情况是很难取得证据,基本是有受害者诉说再判断。如果有人以为可以乘人之危,占便宜,捞油水,很可能有牢狱之灾。
性行为是爱情的产品,是感情的升华产物,在中国还定位在夫妻之间和恋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当法官检察官警告问你:她是你的谁,你的什么人,你们有感情吗。只要与你没有夫妻关系、恋人关系、情人关系的性行为,基本违法,即使花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算不当得利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与醉酒无意识的陌生女人发生关系,属于强奸
国内还真有这样的案例。
陌生女子醉酒走错房间后,陌生男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男子张某酒后前往沐足会所洗脚按摩,后被工作人员安排到107房间休息。
女子赵某醉酒后,也到该会所按摩休息,被安排在109房间。
半夜时分,女子卢某上厕所,误入男子罗某所住的107房间。
男子罗某趁机与女子卢某发生关系,期间卢某没有反抗。
罗某构成强奸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强奸罪除了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外,还包括其他手段。
其他手段指妇女醉酒无意识时、受到恫吓后、在错误认知下,处于不知、不会、不敢抗拒状态。
本案则属于妇女醉酒无意识时不知抗拒的情形,依然属于违背妇女意愿,所以罗犯强奸罪成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当醉酒女人误入男人房间内,必须报警
由于房间内没有监控,无法固定证据,"仙人跳"等屡屡得逞。
所以,遇到醉酒女子进入房间,不管是其有心还是误入,都要先报警处理。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能占的便宜,千万不要占!主动送到嘴边的不一定是蛋糕,还可能是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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