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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陪嫁的房子不写我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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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也就是说,当房子登记在二个人名下的时候,该房屋的权属就是两个人共有的,如果没有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在你们登记结婚以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今后离婚,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今后离婚的时候,并不必然平均分割,特别是对于结婚时间不长的,一般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出资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是否有过错等等因素后,再酌情分配。
她家陪送一套房子,只有她一个人名字,该房子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里可以分三种情况具体分析,我们来分别看看法律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
如果该房子是在登记结婚之前全款购买的,只有她一个人名字,在你们结婚以后,除非你们有特别约定或者直接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否则,该房产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不会随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
如果是婚前只付了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样的房产,在今后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一般还是判给女方,没有还完的贷款还是由女方负责偿还,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你相当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对应增值部分一半的款项。
【第三种情况】
如果是登记结婚以后父母出资购房,并且只登记在女儿一个人名下,这样的房产在民法典前后出现了重大变化。
在民法典之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这种情况下,该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民法典施行以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类房产则视为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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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事换过来的话,你愿意加她的名字吗?凡事都离不开一个理字。女孩父母积攒多年的积蓄,给孩子买套房子做陪嫁够可以了,你还要不劳而获吗?如果你父母全款买房,结婚了女孩提出来加名字,你们可以吗?另外你父母愿意全款买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伙子你问这个问题是应该写你的名字呗,我就想问一句:凭啥?不写你的名字应当应分,很对!不写正常。婚前的财产父母送给女儿的,你想写你的名字让你父母婚前也帮你全款购买。一个大男人老婆都嫁给你了,不想着好好一起过日子,好好的疼爱她,就想乱七八糟的还要贪恋别人的钱物。在这里老阿姨告诉你:你爸妈养你不容易,你应该找一个更好的,女的家不仅全款买房还得写上你的名字,还得买车给你,不然人家女孩娶你到家你委屈啊。这女的满足不了你的条件,坚决不能要,赶紧离她远一点,她配不上你。你应该应该找一个把婚前女方购买的房子写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人,只有这样你才会有足够的安全感,不然你这软饭吃的一点都不香甜,她家不答应的话,赶紧的快换一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对呀。这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女方家里赠予女儿的房子是长辈的心意,也是让女儿以后无后顾之忧,无可非议。但做为男方,不能斤斤计较,要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有女儿出嫁后女婿也是有你同样的要求你怎么想?所以,要正确处理该事,女方得到的房子你照样可以享受居住,如果不写你的名,你心里有阴影,那可能你有说不出口的心思。只写女儿的名字符合法律规定,但你想写上你的名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不该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看你这婚不结为好,因你们之间并沒有爱,你根本不是看上她人,而是看上她的房子,要不你就沒有这忧虑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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