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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请教?
对方,交警队,中线这样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请教?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本人在2021年12月8日下午在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一山路上行驶,是下坡,在一个拐弯处(路很宽,可以四车并行),看见前面有一清洗车在冲洗路面,人工冲洗,于是我停下来观察并准备超车,就这时候对面驶来来了一辆车,我当时早已停下来并不停按喇叭,但对方还是撞上了我方车辆,于是我赶紧下车去看对方,对方当时已经吓懵了,是女同志,对方也不停解释说因为冲洗路面的那个水冲在她的车玻璃上,所以她看不到前面有车,不停在说对不起,对此我也没有说什么,就一起报警了。警察来后拍了几张照片后就回交警队了(对方司机已经吓懵了,没办法开车,车是交警开的),于是就在会议室等处理结果,期间当地对方车的保险公司也来到了交警队办公室,说根据照片在中线位置相撞肯定就是双方同等责任了,于是最后交警队也就这样判定了。
但我觉得应该是对方的责任,对于这样情况,有没有专业朋友帮忙分析一下,到底这样判定合理吗?
另外,实际没有中线,我只是标识了下我们双方大概在中线位置,而且我在自己一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作者描述的情况看,应该是对方全责,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对方全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对方的责任的你还没过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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