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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没交付房价就降了,能够向开发商要求索赔吗?
开发商,退房,房屋房子还没交付房价就降了,能够向开发商要求索赔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子还没交付房价就降了,能够向开发商要求索赔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除了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商品房买卖中,根据法律约定具体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有:(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二)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开发商未告知购房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四)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五)无法办理所有权证;(六)房屋质量不合格等。当然,如果买卖双方达成约定自愿退房,可以不受这些约束。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退房,一般是不能随便退房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所以,购买后开发商降价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并不是法定的退房理由,就像购买期房后房价大涨,开发商也不能要求购房者补差价是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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