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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被判死刑的人要加一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政治权利,死刑,附加刑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被判死刑的人要加一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切政治权利保障的东西都将否定,财产,著作,政治身份都归零,所以有人在头条上发表那种人的照片和作品以及以前的身份称谓是违法的,非常错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罪犯如果被判处了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剥夺了他以往的政治权利,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往的被选举的各种职务、荣誉称号,所获得的一切荣誉称号、证书等均被剥夺!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其家人、亲属等人,利用这些荣誉称号证书等进行招摇撞骗或者寻衅滋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剥夺政治权利,对普通人来讲,没有什么。但对社会有影响的人来讲,在政治影响方面,无疑判了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便知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剥夺政治权利,对普通人来讲,没有什么。但对社会有影响的人来讲,在政治影响方面,无疑判了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罪犯如果被判处了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剥夺了他以往的政治权利,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往的被选举的各种职务、荣誉称号,所获得的一切荣誉称号、证书等均被剥夺!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其家人、亲属等人,利用这些荣誉称号证书等进行招摇撞骗或者寻衅滋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对判处死刑的罪犯一律予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在现实生活中中是有实际意义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适用的对象是一切反革命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用来表示对他们在政治上给予彻底否定!
其次剥夺政治权利终是指剥夺参加参加国家事务管理,和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力。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力!对判处死刑的罪犯,他的生命结束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有有必要的!
比如张三立国战功因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其荣誉称号一并被剥夺!亲属就不能再享受张三的荣誉。
可见,对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有利于防止犯罪分子可能留下的危害和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从而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尊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是说做鬼也要带着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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