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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被拍卖后,法院会给被执行人留存多少基本生活费?
债务人,住房,租金唯一住房被拍卖后,法院会给被执行人留存多少基本生活费?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唯一住房,可以司法拍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被执行人预留一部分基本生活费,如何申请?法院会预留多少?以什么为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是8年的租金,前提是你要自己清空配合拍卖。还有就是这个要跟法官说要申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这个问题,许多朋友有疑问:唯一的住房也可以拍卖么?会不会太不人性化?
但你要知道,现在一套住房价值巨大,尤其在大城市里面,几百万一套的房子也并不少见,换成小城市,一套住房通常也能值得几十万,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通常来说,我们印象当中的债务人都非常可怜,欠了一屁股债,到处被人追讨。
但换个角度,债权人就很有钱吗?
并非如此,债权人并非都是黄世仁,甚至大多数债权人都不是黄世仁,而只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有的家庭条件也很差,甚至比债务人更惨。
有的债务人还有房,一些债权人却连唯一的住房都没有,钱被债务人卷走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这种情况下,只以有房没房来判断是否执行,显然不太恰当。
而且,当初法律规定不可以执行债务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本意是为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有房是基本的生活需求吗?其实并非如此。
房价居高不下,国家也倡导大家有钱买房,无钱可以先租房,或者申请经济性保障房等,解决居住问题的方法很多,买房并非唯一的办法。
执行相关规定修订后,原则上债务人唯一的住房也可以拍卖,但要为债务人保留基本的生活费,可实际操作当中,要拍卖唯一住房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执行局未必想这么办,拖着不执行的情况很多。
首先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将原本居住在被执行房屋里的债务人一家迁出,要让人搬家,并不容易,法院的强制执行力通常不会动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像常见的强拆之类的事情,法院都会慎之又慎,轻易不会这么办。
其次,真的将债务人迁出原住房后,新的住房怎么解决?租房当然可以,租在哪里?租金多少?今后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一般而言,预留五至八年租金就已经满足了债务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债权人也可以大房换小房,按照当地廉租房的标准给债务人提供居住房屋,以此换取债务人原住房被执行拍卖。
在债务人原住房足够大、足够豪的情况下,这些方案是有实现的可能的,当然,如果债务人原本就是小破屋一个,这种财产也没什么可执行价值,法院当然就不能同意债权人的申请。
毕竟,执行的前提还是要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需求,不能为保护一方的得益,又让别一方陷入极度贫困当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法院申请,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唯一的住房也可以拍卖吗?应该是死刑犯吧,不然,谁的房子能不要呢?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皆欢颜,那不是剥夺了作为人生存的权利吗?除了十恶不赦的人什么都可以剥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各地都不一样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是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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