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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犯人最多能活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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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不是当天执行
被判死刑的犯人并不是被判死刑后就立刻拉出去执行了。
还得由原审人民法院将死刑案件层报最高院核准。
最高院审核完毕后,由最高院的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指令。
然后在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去执行。
最后在由原审人民法院来执行。
一般都是收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7日内。
执行死刑。
原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报高院复核或二审要大半年,
再层报最高院复核又要大半年,执行死刑命令从最高到高院再到原审人民法院可能又要半年。
所以从中院宣判之日起,到执行死刑一般差不多要1-2年!
亲戚是狱警
他有个朋友就是多次经常执行死刑的刑事法官。
这说的应该很靠谱!
死刑作为我国最重的刑罚,其执行也十分严肃。
可以做出一审死刑的法院必须是中级法院,做出死刑决定必须是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举手表决。被告人决定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且最高院的院长要亲自签字才可以执行。
死刑被核准后,最高法会下发注射死刑的药剂连同决定书一起交于做出审判死刑的法院执行。
执行场所一般在一个特定的车里。检察院的检察官、法院的审判法官、法警一同前往刑场。检察官和法官先对被执行人身份确认,问一下简单的问题。之后把死刑犯带到候刑室等候,一个一个带到车上执行死刑。
在面对死亡之前不管以前你是什么人!
这个时候都是极度恐惧的,这是人的本能。
注射死刑一般十几秒钟就能结束。
在带往刑场的路上。
在候刑室等待被执行的时候,才是最最恐怖的时候。
在床上被帮着静脉被插入针头还未执行的时候,心情都是不一样的。
一般执行完死刑后的法警,都会给予调休.
当然也有极其不配合的死刑犯!
很挣扎的死去,但是比较恐惧的死去的人居多。
最后还是那句话
不管干什么不要去违反法律。
干什么事之前,要想好,不要冲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犯人最多能活几天?
死刑判决生效后,并不是马上执行,后边还有一个最高法院的复核程序。
死刑判决生效后,最高院会排除一个三人小组,对死刑判决进行最后的核准。核准一般要调阅所有卷宗,和公检法办案人员、死刑被告人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有疑点要进行排除,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任何疑点和问题,则核准死刑。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核准死刑的时间,短的在一个月左右,长的要数年之久。
死刑核准以后,最高法院会向原判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死刑命令应当在接到后七日内执行。
执行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会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决定执行时间,但是执行时间必须在接到命令的七日内。
所以说,判处死刑后,被告人还有一个月至数年的生命期限,死刑核准以后,就只剩不到七天的活命时间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执行死刑是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剥夺死刑犯生命的执法行为,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程序设计和制度规定,必须依法执行,否则就是违法办案,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核准需要三级法院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后,才能依法执行死刑。
首先,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是宣判死刑的一审法院,无论被告人是否上诉,仍然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所以一审宣判之后案件并未生效。
其次,省高级人民法院需要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死刑案件进行复核,审查被告人是否应当判处死刑,如果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就会依法裁定核准死刑,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以案件仍未生效。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会对高级人民法院移送的死刑案件再次审理,认真复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做出是否同意核准死刑的裁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则会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至此死刑判决才能生效。
所以,死刑核准的正常程序至少要经过三级法院的三次审理,这还不包括因事实或证据问题而进行的补查、发回重审等情形,所以即使不包括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仅仅是死刑案件审理至核准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有的案件甚至能耗时几年。因此,死刑案件不可能出现宣判之后就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惯例。
各地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死刑的执行机关,从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对于(1)(2)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消失后,中级人民法院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对于(3)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孕妇和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所以对于(3)的情形必须依法改判。
综上,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从一审法院接到死刑命令之日起,死刑犯最多可以活七天。但是,司法实践是复杂的,因为执行死刑还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比如执行法官需要联络临场监督检察官,及时通知装备处向上级机关领取执行死刑所需注射药剂,告知法警、法医、车队等人员确定执行死刑时间等,还要适时通知死刑犯亲属会见,并提前给死刑犯宣判等,所以七日的执行期限确实比较紧张。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所以很多法院都是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带队执行,由执行法官具体负责,由法医、法警具体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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